第47章 白尾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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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白尾鹿,平时它们都单独出现,这里食物多点,才会结成群。
抬头看看四周,开口说道:“先抬回去吧,要快点把火生起来,我总觉得有些不对劲,这里的动物从没像今天这么少过。”
“那就回去吧,你们三个过来帮忙。”
每只鹿都超过90公斤,除了男孩和老巴顿,两个人抬一只往回走,很快到了营地。
溪边的石头很多,几个人帮忙垒成一个小灶台,这里只有巴顿是烟民,金色的老式zippo打火机从不离身。
琼斯向他借过来生火,点燃之后,干草很快冒出白烟,把柴禾架上去,随着温度升高,渐渐变红燃烧。
马丁内兹砍下珊瑚一样的鹿角,被韩宣给要去了,放进包里带回家收藏,至于血淋淋的鹿头,他是没有兴趣的。
安德森脱了外套,从包里找出小刀,开始屠宰白尾鹿,他在牧场里经常帮忙杀羊,这种工作做起来很熟练。
长条里脊肉很快被剥离下来,又取了只肥美的鹿腿,用水洗干净,找来木棍穿上,架在火堆旁翻滚。
入冬前的鹿肉很肥美,等表皮变黑时候,金黄油脂不断从里面冒出来,松树枝加针叶熏烤,空气里弥漫着烤肉味和松木的香气。
安德森去年和摩根银行的那个女秘书,谢丽尔女士订婚了。
结婚的日子还没确定,不过已经住在一起,两个人工资都很高,在大瀑布城市郊买了房子,平时都是谢丽尔住在那里。
所以他会做饭,虽然不知道好不好吃,至少他还带了调料和塑料餐具,连巴顿这个老猎手都没记得这件事。
韩宣父子俩吃东西是顶尖的好手,要说自己去,那就只有在一旁捣乱的份了,静静坐着,等待开饭就好。
“我猜安德森以后一定会留在家里带孩子,瞧瞧这认真模样。”
安德森听到回过头,狠狠说着:“琼斯,有本事就别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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