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半年后重遇
书海居 m.shuhaiju.net
140:半年后重遇(第 1/ 页)
半年后——
金湖温泉村坐落在偏僻的山区里,这里民风淳朴,勤劳好作,邻里间友好,互爱互助。
本是一处安静悠然之地,俨如世外桃源般存于喧嚣的乱世一隅,却终被外侵者闯入,扰了这一室安宁。
其原因,是他们村的温泉水被外头的商人相中,要在村子里建造度假村,试图把整个桃源般的村落打造为温泉度假村。
而项目开启的首要工作,便是向这些朴实的村民们征地。
给出的征收价格其实不低,但多数村民并不愿意搬离自己的住所,在他们看来,村子里虽然穷了一些,但怎么都胜过外头拥挤的城市。
何况,这还是他们祖孙辈辈土生土长的地方。
之后,在两边无法谈妥的情况下,发生了巨大冲突。
两方人在推挤之中,金湖村一名六十来岁的老人忽而脑梗,当场昏厥,来不及抢救,还在送往医院的路上,就一命呜呼过了。
双方冲突再度升级,才有了今儿村民扛着老人尸首,围堵村支部的事情。
众人听闻项目总负责人要过来,所以这会儿早早的就搬了小板凳过来蹲守。
六月的天,太阳已经烈得很。
当头照下,白得晃眼。
一名女孩,头蒙白纱,只露出一双漂亮的眼睛,身着素色的麻料长衣长裤,衣服裤子都属舒适宽松型,看不出身段来。
她一手拎着开水壶,另一只手臂上托着一个大竹篮,篮子里搁着十来个白色的瓷杯。
她疾步往村支部走去。
远远地,就听得村民们正在吆喝口号:“还我们命来!还我们命——”
“奸商滚出金湖村!”
“滚出去,滚出去!”
“……”
女孩站在人群外,伸长脖子张望着。
“秀儿,这!这呢!”
一皮肤黝黑的年轻男子,坐在最前头,见着面戴白纱的金秀儿,连忙起身招手,露出一口白牙,“我在这!”
金秀儿顶着烈日,忙快步走上前去。
“黍子哥。”女孩的声音有些微的嘶。
这位年轻男子,名唤金黍。
他们这村上的人,大多都姓‘金’,唯有几个从外头娶回来的媳妇才有别的姓。
金黍因常年在外劳作的缘故,皮肤晒得黝黑健康,一笑,咧出一口白牙,很是憨厚明媚。
“热不热?”
金黍见着金秀儿过来,忙把她手中的东西全部接了过来,又把自己屁股下的小凳子搬出来,放在金秀儿的腿边,“坐。”
身后的邻里们见着他们忍不住打趣道:“黍子,看不出来,你还挺疼老婆。”
一打趣,前头俩人同时红了脸。
只是,一个脸被蒙在白纱下,而另一个因为皮肤太黑而看不太出来。
“二叔,您就别拿我们打趣了,我是没所谓,不过秀儿脸皮子薄,人家明年这时候才会嫁给我呢!”
金秀儿杵在一旁,不自在的抿了抿红唇。
她和金黍的婚约是她爹妈私自定下的。
金黍没爹也没娘,就靠他奶奶一手将他拉扯大,如今年纪眼见着快过三十了,可婚事却一直没有苗头,直到金秀儿的出现。
定婚约的那日,爹娘是有询问过她意见的,她本还有些犹豫,因为她失忆的缘故,对金黍并不算太熟识,可爹娘告诉她,她失忆之前就和金黍是恋人关系,加上金黍人品不错,待她又真诚体贴,而最主要的一点是,金黍是她的救命恩人。
于是,几番斟酌之下,金秀儿到底点头应了这门婚事。
她想,金黍这般疼她,待她嫁过去后,两人的小日子也会幸福吧!
即便自己对他并没有那种所谓的男女情爱,不过,她相信日子一长,总该会有的。
日久生情嘛!
“秀儿,秀儿?”
“嗯?”
金黍叫了两声,才终于把金秀儿的思绪拉回来。
他拍拍小矮凳,“坐。”
“谢谢。”
金秀儿坐下,从竹篮里拿出水壶和杯子,打算替邻里乡亲们倒茶。
“你们这大太阳晒着,小心中暑。”
“秀儿,你热不热?”
金黍见到她额上的汗渍把白纱沁透了,他有些心疼,“要是热的话,就把纱给摘了吧!没人会笑话你的。”
“我才不怕人笑话,我是怕吓着你们。”
她的脸在那次意外被刮伤了,伤得有些严重,伤口跟千脚蜈蚣似的趴在脸上,看起来有些吓人。
起初她虽有些难过,但也没想着要用纱布把脸藏起来,后来因为吓哭过几个孩子,她没得法子,只好把脸蒙上了。
“我才不会被吓着,我觉得你无论什么样子都挺好看的。”
金黍一脸真诚的说着,末了,又笑道:“没事,再长长,疤痕自会褪去的,以前我脚上也有个刀疤印,你看,现在不也没了么?”
金黍指着自己黑黝黝的腿,安慰着金秀儿。
金秀儿深知自己伤得严重,想要褪疤几乎不可能,不过金黍这番话倒是让她宽慰不少。
她倒了杯茶,递给金黍,“茶是凉的,我冲好晾了晾才灌进水壶中的。”
“谢谢。”
金黍咧嘴笑着,露出一口大白牙。
阳光照在他的脸上,映出满脸幸福。
他一口把杯中的茶水饮尽,把空杯子重新递给了金秀儿。
金秀儿又给他续了一杯。
顶着烈日,她眯了眯眼,看着搁在村支部正门口外的那副黑色棺材,拧了拧秀眉,“黍子哥,你确定今儿那总负责人还会过来吗?你们这么闹,万一人家不敢来了呢?”
说到这,她又刻意压低了声音,生怕被旁人给听着了去,“这么大热天的,你们就把三叔的棺材搁这,怕是里头早就腐烂发臭了。这样会不会不好啊?”
金黍闻言,叹了口长气,“我们这不也是没得法子的法子么!咱们现在就靠三叔把那群奸商给赶走了。听说这项目负责人大有来头,好像是赫赫有名的陆氏企业大公子来着。”
“陆氏企业?”
金秀儿微微敛眉。
“对,叫什么来着?”
名字金黍一下子没想起来。
后头有人提醒一声,“陆宴北!”
“啊!对!就是陆宴北。”
金黍一拍脑门,可总算想了起来。
“陆宴北?”
金秀儿莫名觉得这三个字很熟悉。
就是那种三字一出,她就已经知道这三个汉字该如何写了。
“陆宴北……”
她小声嘀咕,“我怎么感觉好像在哪儿听过呢?”
“你当然听过了。”
金黍笑着道:“电视上经常见着呢!好像从前还是一大明星的绯闻男友。真没想到现在竟然瞄中了咱们村,听说只要被他相中的项目,稳赚不赔,咱们现在可真不知该喜还是该忧。”
原来如此。
“我说怎么那么熟悉呢!黍子哥,你懂得可真多。”
被金秀儿一夸,金黍瞬时又红了脸,他腼腆的揉了揉后脑勺,谦虚道:“我也只是在电视上看过而已。”
“人来了!人来了——”
正聊着,忽听后头传来几道高喊声。
众人闻声,皆回头往后看去。
金秀儿也疑惑的回头张望。
只见一列黑色车队,整齐有序的从外缓慢行驶了过来。
而领头的车辆是一台黑色劳斯莱斯,车身很炫,尤其光照之下,线条流畅,夺人眼球。
“那是台什么车啊?”
坐在平地里的这些乡民们,连普通车标也不认识几个,就更别说豪车的车标了,更是见都没见过。
金秀儿闻言,几乎是脱口而出,“劳斯莱斯幻影。”
“你知道?”
金黍欣赏的目光看向金秀儿。
金秀儿这才反应过来,不好意思的垂下眼皮,“可能从前在哪里见过吧!”
车队驶入村支部宽阔的平地里,停下。
紧跟着,一群黑衣保镖从商务车上钻下来。
他们个个身材健硕,肌肉发达,下车后,双腿半开,双手背在身后,身形笔挺,冷脸伫立在车身旁,随时听候吩咐。
前方,黑色劳斯莱斯车中,副驾驶座上下来一位西装笔挺的男人,他手中还拎着一个方形公文包。
下来后,忙走至车后座,半鞠躬,恭恭敬敬的拉开了后座的车门,“陆总。”
而后,就见一只澄亮的手工牛津皮鞋从车上迈了下来。
往上,是一条被西裤包裹的笔直长腿。
继而,一抹挺直的黑色长影,从车中走了出来。
男人方一现身,登时,平地里传来阵阵抽气声。
男人肤白貌美,几乎寻不出瑕疵。
五官深邃,眉眼冷隽,眼瞳如墨染,冷清深幽,似千年古井,又似万丈深渊,只要被他多看一眼,就会被吸附进去,不可自拔。
他鼻梁高挺,唇红却单薄,称上他那与身俱来的清冷气息,让人只觉高高在上,不易亲近。
又或是,不敢亲近。
不自觉压得人喘不上气来。
无疑,这个男人,浑身上下每一处,仿佛都在印证着一句话:上帝是不公平的!
此时此刻,平地上,无论男女,都被眼前男人,深深震慑住了。
就连一贯遇事平静的金秀儿,心中竟也不觉泛起了一层异样的涟漪。
这个男人,是真的很好看。
气质更是一般男人所无法匹敌的。
而他的一举一动,甚至一个眼神,都足以教人沉沦……
许是金秀儿的目光太过炽热,男人清冷无温的视线忽而朝她的方向看了过来。
书友们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