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掌 人人都爱罗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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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掌 人人都爱罗西(第 1/ 页)
火爆的销售在经过了三天之后终于渐渐平息,客流和日收入变得正常起来,维持在一个相对理智的水平上。每天大约有五十到八十个金币不等的营业额,利润约在三四十之间。
这样的收入不算少,一个月少说也有一千金币的纯利润,一年也就是一万五左右。
桑托斯巧取豪夺这么多年也就两万金币加为数不多的宝石以及一处庄园,折现后大概三万五千金币,而一家快餐店只要两年就能做到。
不得不说没文化真可怕。
目前消费的主力是内城区的平民,以及外城区靠近内城区的那一片平民来消费。每顿饭五六十个铜子对这些人来说并不算什么负担,可以隔三差五的来上一顿。瑞奇等商人也惊讶于内城的消费水准和消费能力,却忘记了自己其实也是其中一员。
很多时候道理表现的方式不一样,但是想通的。就如另外一个世界上的地球社会一般,一些城市的原住民往往会比后来迁移来的人更加的富有。罗西所在的城市中豪车最多的都是那些不起眼的老城区甚至是看上去比较贫穷的地方,新开发的新城区反而没有什么豪车出现。
这种现象简单点来说就是一个累积的过程和速度问题,原住民累积的时间更久。就比如说莱姆城内城区,这里的居民时代居住在这里,他们不需要去盖新房子,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钱进了口袋里没有大额的支出,自然而然的就会用来提升自己的生活水准和个人享受。花点钱享受一顿并不昂贵的美食,真的不算什么事。
外城区就不一样了,很多人还挣扎在温饱线上,每一个铜子都要计算着花,多余的支出都会变成下个月或者是下一年沉重的负担。
罗西的日常又回归了简单,每天起来做早课,然后修炼圣力,吃完午饭被亚历山大揍一顿,休息一会之后做晚课,接着盘点一天的收入把金钱入库,闭着眼睛入睡。
当然其中也发生了一些小插曲,比如说那个生命垂为的家伙因为得到了罗西的神奇治愈术的治疗之后,居然没有几天时间就康复了。这次可没有用药物治疗,家里人都准备让他躺在床上等死,却意外的等来了新生,让很多人都知道了这个消息。好的事情要分享给亲朋好友,所以这段时间教会里稍稍有一些忙碌,偶尔会有病人从外城区,甚至是稍微远一些的村庄赶来乞求得到治疗。
这是一个很好的宣传机会,罗西一边给这些人最好的治疗手段,杰森一边宣传教义,意外的收取了不少新的信徒,也算是生活中的一点小惊喜。
商人们通过数次会议,已经商谈好商会的组织结构,经过罗西过目之后有条不紊的开始经营。
一批快餐店在外城区出现,更多的商人则是收拾了行囊,离开了莱姆城。这里虽然是家乡,虽然有万般的好,却不如外面金山银海带来的刺激。莱姆城就这么多人,总有一天消费会饱和,那么之后怎么办?所以他们要去外地开设快餐店,同时也要为了远大的理想和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天气越来越冷,胜利日也越来越近,罗西在斗篷外套了一件熊皮的大衣。
那是一件完整的熊皮,由手艺精湛娴熟的匠人从一只棕熊身上扒下来,鞣制后做成了一件很特别的大衣。它保留了棕熊的脑袋,通过简单的缝制把脑袋变成一个兜帽,穿在身上的时候放下兜帽,不仔细看还会以为是一只熊站在那。
“阿嚏!”,罗西揉了揉被冻的有些发红的鼻尖,天气冷的可怕,这个世界的臭氧层没有被破坏,空气中的有害化学物几乎没有,整个星球的环境保持的非常完好,四季的变化也格外的明显。
夏天能热死人,到了冬天自然也能冻死人。虽然没有准确的温度计,不过以罗西穿越前三十年的经验来看,此时的温度已经降到了零下好几度甚至是零下十几度。
多明戈和他并排而行,两人走在街道上,昨天下了深秋的第一场雪,道路上都是厚厚的积雪,踩起来嘎吱嘎吱响。
“你真的打算把那处庄园卖掉吗?”,多明戈穿的衣服不多,可比罗西表现的好很多,不知道是不是他内衣有什么名堂,罗西也不好开口。
此时他点点头,缩了缩了脖子,寒风吹进领子里让他哆嗦了一下,这该死的天气,真到了深冬之后简直没办法活了。“我并不打算长久的居住在莱姆城,家中也没有安排不下的兄弟,况且我们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所以处理掉也在情理之中。多明戈你要是喜欢,随便给点钱意思意思,就卖给你了。”
多明戈找罗西的目的就是郊外的庄园,他并不是要占罗西便宜,侯爵府再穷还能没有一个庄园吗?安迪尔还要送罗西一个铁矿,那可比庄园值钱多了。只是庄园这个东西修建起来需要很多的时间,从选地到修建到造好,差不多要一年多的时间。多明戈买的就是这个建造的时间,而不是庄园本身。
他嘴角含笑,很满意罗西的说法。罗西把桑托斯弄死的时候他心里多少有点生气,毕竟那是侯爵府养的一条狗,你说宰就宰了,哪怕有安迪尔的暗示,可你多少也要给小侯爵一个面子,至少应该打个招呼。
罗西没有这么做,以雷霆手段直接敲掉了猛虎会的头头脑脑,城外杆子上的人干还挂在那,威慑一些不太安分的人。
在多明戈的心里,罗西应该是一个很跋扈的人,你瞧,年纪轻轻就有了教会和帝国双向的支持,刚刚被册封成为勋爵,法比奥亲王就主动把他拉拢到自己的麾下,加上这段时间搞出的一系列“吃”为核心的东西,这样一个有权有势有钱的年轻人,怎么可能不嚣张,不跋扈?换做他自己,早就飞到天上去了。
可真正接触之后才发现,罗西很好相处,是一个善于倾听的人。不管多明戈说什么,罗西都听的很认真,然后思考之后给他答复,这让多明戈很开心很满足,被人重视的感觉总是这么美妙。
他联系罗西就是为了买郊区的房子,侯爵府虽然好,可约束也很强。老管家服侍了侯爵府两代家主,深得宠信,可以说比他这个未来的侯爵权力还要大。他要是想做一些荒唐的事情,不是被管家阻止,就是打小报告然后被阻止,特别的败兴。
作为一名大贵族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他不需要有经商的天赋,也不需要有什么特别的手段,只要紧紧跟随在法比奥亲王身后就行了。换句话来说,他未来的人生中唯一的目的就是吃喝玩乐。
所以他需要一个比较独立切**的空间,方便自己做一些比较荒唐的事情,而且他的亲弟弟安吉罗也是这么认为的。
两个兄弟是同父同母的胞胎兄弟,感情更是没话说,而且安吉罗很清楚在多明戈不出意外的情况下,自己没办法继承侯爵的爵位,所以他把所有的精力都拿来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比如说美女,比如说钱。
所以两兄弟一拍即合,一人拿一半,打算把桑托斯的庄园买下来,作为玩乐的场所。
多明戈拜访罗西之后,罗西就表现的非常大方,甚至不要钱就把庄园送给多明戈和安吉罗。对他来说没有什么意义的东西,对这两个兄弟却非常有用,不如拿来做人情。上万的造价罗西还没有放在眼里,他更希望能和侯爵府成为亲密的朋友和伙伴。
所以才有了上面的对话。
“一个金币?”,多明戈开着玩笑,他想看看罗西会怎么答复他。
罗西却毫无压力无所谓的耸了耸肩,“好的,它是你的了,一个金币。”
多明戈一愣,哈哈大笑起来拍着罗西的肩膀,“好家伙,你真有意思。明天我会让人把钱送到教堂里。”
罗西真的是无所谓,他歪着头说道:“我有一个很有趣的玩法,你想听听吗?”
“哦?是什么?”
罗西笑眯眯的说道:“高尔夫!”
“高……尔夫?是什么,怎么玩?”,多明戈对玩的东西很感兴趣,他的好奇心被罗西勾了起来。
“我已经让人准备好了东西,过两天咱们去你的新庄园时,尝试一下。我不确定你能不能喜欢,但是我觉得应该能接受,这是贵族的运动。”
贵族的运动吗?多明戈笑眯眯的瞅了瞅罗西,摇了摇脑袋,“很多时候贵族的运动都是不穿衣服的。”
罗西步子一顿,脸上露出惊愕的表情,多明戈再一次哈哈大笑起来,他亲昵的搂着罗西的肩膀,丝毫不在意身后随从的咳嗽,表现的就像是一个市井里的小混混一样没有礼仪,“我太tama喜欢你了。真的,虽然你比我小太多。”
罗西很认真的说道:“人人都爱罗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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