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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三章 千军万马之前,我喝一口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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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四十三章 千军万马之前,我喝一口酒(第 1/4 页)

    (昨天请假,今天15000字大章节补上。)

    旁观一位纯粹武夫的三境破四境而已,竟有此等风景可看,宋雨烧顿时觉得哪怕如今的江湖再不讨喜,能够多活几年,也算不亏了。

    宋雨烧轻轻拍打腰间的那把老剑,为瀑布那边的雄浑气机牵引,早已与老人生出灵犀感应的鞘内长剑,便有些寂寞难耐。站在水榭内的宋雨烧有些感伤道:“若是高风还在世的话,今夜说不定就是他站在此处了。”

    剑水山庄的第二任庄主,宋高风,也就是少庄主宋凤山的父亲,同样是世间一流资质的剑胚,只可惜天妒英才,为情所困,走上歧途。这也是宋雨烧的最大心结所在,那场悲剧,很大程度上是宋雨烧一手造就,因为宋凤山的娘亲,也是山泽精怪出身,不为世人所容的禁忌存在,但是那时候的宋雨烧何等意气风发,从不计较世俗眼光,只凭一剑,傲视梳水国朝野,自认江湖上已无敌手,便开始独自登山访仙,最后救下了一位性情醇善的小姑娘,是草木成精幻化人形,宋雨烧非但没有厌弃她的出身,反而带回山庄,她与少年宋高风两情相悦,宋雨烧仍是对此不作异议,最终坦然坐在高堂之位,接受了那双恩爱男女的所敬之酒。

    如果到此为止,也算一桩良缘美谈,只是世事难料,精魅女子精心培育的一方花圃,灵气充沛,花草四时皆春,不知何时开来,武林中人以讹传讹,这块山庄后山的花圃,就成了江湖上无数武夫梦寐以求的灵丹妙药,一棵吃下,就可以增长十数年功力,在那之后,若是有人偷摘一两棵,心善的女子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由着贼人取走便是,山庄也曾明言,花圃所栽植物,并无让人增长功力的神效,只是略有延年益寿而已,随着时间推移,江湖上觊觎花圃的高人宗师,逐渐熄了那份龌龊心思,但是有一天,花圃被人偷采大半之外,那窃贼犹不满意,将剩余花草踩踏殆尽,满地狼藉。花圃无益于江湖武夫的境界提升,却是宋高风妻子的大道契机,经此浩劫,女子伤心欲绝,形销骨立。

    宋高风顺着蛛丝马迹,找到罪魁祸首,竟是一位对他因爱成恨的江湖女子,那一剑,宋高风递出得毫不犹豫,只是却被女子父亲拦阻,要知道那人是当时梳水国的武林盟主,是名动数国的拳法宗师,还是边境武将出身,官场关系根深蒂固,深得皇帝陛下器重信赖,所谓众望所归的武林盟主,不过是皇帝管束江湖的一种手腕。

    无论宋高风如何拼死出手,都不是那人的对手,回到剑水山庄之后,女子和她父亲也跟着登门道歉,那位武林盟主的老者,作为与宋雨烧辈分相同的江湖执牛耳者,竟然愿意当场自砍一臂,鲜血淋漓地站在山庄门外,说以此为女儿赎罪,宋雨烧哪怕剑术高出那人的武道修为一筹,又能够如何做?再砍掉那人一条胳膊?然后一剑削掉那名闯祸女子的脑袋?

    只能就此作罢了。

    宋高风没有说一个字,甚至连露面都没有,只是守在妻子病榻旁。

    宋雨烧在那对父女离去后,黯然转身,去跟儿子诉说此事结果,宋高风闭门不见,只说了三个字,知道了。

    最后宋雨烧才知道,儿子宋高风入了魔道,修炼了一本魔道秘笈,最后一次行走江湖,就是销毁面容,更换兵器,将那把佩剑留在家中,在那位拳法宗师金盆洗手辞去盟主的那天,宋高风潜入府邸,身负重伤,却也成功手刃敌人,等到宋高风返回山庄,已是油尽灯枯,最终与奄奄一息的妻子,双双闭眼而逝。

    当时宋雨烧站在门外,尚且年幼的孙子宋凤山,就默默守在爹娘床边,没有流泪,一言不发。

    人在江湖,不但身不由己,还会心不由己。

    宋雨烧对宋高风的愧疚,转嫁到了孙子宋凤山身上,尤其是在宋凤山执意要迎娶一位精魅女子,那场变故之后,宋雨烧彻底心灰意冷,愈发悔恨自己,所以哪怕宋凤山勾结梳水国其余三煞,宋雨烧仍是不愿痛下杀手,再不会以自己的江湖规矩,去管束一意孤行的宋凤山。

    宋凤山要做什么,宋雨烧心知肚明。

    那夜宋高风击杀了朝中有人的前任武林盟主,但是真正的罪魁祸首,却逃过一劫,之后皇帝陛下不愿与剑水山庄撕破脸皮,大概也有些心怀愧疚,便亲自当起了媒人,让劫后余生的可怜女子,成为梳水国一位功勋大将的妻子,成了品秩最高的一国诰命夫人。

    谁都知道老剑圣宋雨烧是讲江湖规矩的,所以江湖第一人的梳水国剑圣,梳水国皇帝反而不用如何担心。至于宋雨烧的孙子,当时十分年幼,所有人都觉得肯定记忆模糊,注定难成心腹大患。

    就这样,之后梳水国的这座江湖,风和日丽了二十多年,也武林盟主宝座空悬了二十多年。

    直到宋凤山大开剑水山庄之门,大宴款待四方豪杰,在明天就要举行正式的盟主大典。

    宋雨烧对于江湖早已没有兴趣,但绝不是万事不上心,这么多年为何经常独自游历江湖?难道真是散心?对孙子眼不见心不烦?

    绝非如此。

    但是宋雨烧明知道有一天会黑云压城,直扑这座毕生心血所在的剑水山庄,孙子宋凤山会踩过界,会在看似花团锦簇的大好形势下,暗中成为朝野上下的众矢之的,这一切,宋雨烧又在心结之外,又有心结,第一个心结,是愧对儿子宋高风,第二个心结,是自己奉行遵守的江湖规矩,与孙子的所作所为,南辕北辙。

    这位梳水国剑圣,内心在犹豫,要不要向朝廷出剑,一旦出了剑,是否挑衅皇帝威严,宋雨烧其实根本不在乎,而在于这违背了宋雨烧的本心。

    因为老人内心深处,从来不认同宋凤山的江湖。

    这一切,无法跟人诉说。

    之前那趟江湖,原本是想要找到亦敌亦友的武林前辈,那位武德武功皆高耸入云的彩衣国剑圣,宋雨烧既是切磋问剑,更是想要解开这个心结,只可惜那位剑术通神的老人竟然死了。这让宋雨烧只得半路返回,才有了古寺那趟遭遇。

    黑衣老人在水榭百感交集,思绪飘摇,以至于没有发现那位出拳破境的少年,久久没有离开瀑布水帘。

    等到宋雨烧察觉到不妙,刚要去一探究竟,才看到陈平安缓缓走出瀑布,一跃而还,飘然落在水榭内,血肉模糊的双手已经潦草包扎上棉布。

    宋雨烧收起那些烦心的思绪,笑问道:“山庄的美酒已经尝过滋味了,如今跻身小宗师境界,如何?是不是更好?”

    但是陈平安接下来一句话让老人瞪大眼睛,“好像还差一点才破境,现在就像一拳打破了瀑布,还差一脚没跨过去。”

    宋雨烧打量着少年的内敛气势,一身拳意如瀑布汹涌流泻,当得起气象万千四字评价,老人错愕道:“你分明是实打实的四境了,老夫甚至可以拍胸脯说,就没见过比你更坚实沉稳的三境,以及当下的崭新四境,陈平安,你怎么可能还会觉得差一脚?!”

    陈平安无奈道:“宋老前辈,真差了一点火候,我说不上缘由,但是我知道的。不过现在我知道大方向了,脚下有了条路可以走,不会像之前那样走得无头苍蝇乱撞,差不多到老龙城之前,就能一点一点熬出来,运气好的话,到了你们梳水国仙家渡口,可能莫名其妙就破境了,不过我这个人的运气一直不太好,到了老龙城再破境的可能性,更大。”

    宋雨烧双手负后,绕着少年慢行两圈才停步,啧啧称奇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今天算是涨了大见识。”

    宋雨烧大笑道:“走,喝酒去,不管如何,哪怕没有完完全全破境,都是一件值得庆贺的天大好事!”

    陈平安晃了晃酒葫芦,酒还多着呢,便点头笑道:“好啊。”

    宋雨烧突然问道:“山庄外边的小镇,有一家酒楼的火锅,是一绝,食材好到能让客人吃掉舌头,酒也不错,你要不要去尝尝?这会儿刚好是饭点了,老夫跟那边的掌柜交情不错,可以打八折。”

    陈平安一听可以打八折,立即豪气纵横道:“那我来付钱!”

    宋雨烧笑呵呵道:“哦?事先说好,酒楼火锅一顿饭,加上好酒,最少得开销个五六两银子。”

    陈平安眨了眨眼,脸不红心不跳道:“小镇离着山庄有点远啊,不如咱们在院子里喝酒就好了。”

    宋雨烧伸出大拇指,“真是一掷千金的豪杰气概!”

    陈平安蓦然大笑,“去就去,怎么不去?午饭就吃火锅了!”

    宋雨烧愣了一下,不给陈平安反悔的机会,大笑一声,撂下一句随我来,就掠出水榭,踩着大树高枝,往山庄外一路掠去。

    陈平安只好放弃了喊上徐远霞和张山峰的念头,紧随其后。

    高过水榭之顶的时候,陈平安转头望向瀑布那边,嘿嘿一笑。

    瀑布水帘之后的石壁上,少年偷偷摸摸以手指刻下了两行字,从上到下,一行写了一位姑娘的名字,另一行写下了“陈平安到此一游”,少年希望下次再来剑水山庄的时候,自己身边有那位姑娘。

    当然了,陈平安只敢偷偷这么想。

    ————

    泥瓶巷和杏花巷这边,家家户户只要有红白喜事,街坊邻居都愿意主动帮忙,这跟上坟添土是一样的规矩,祖祖辈辈留下来的,都不用讲什么道理。今天杏花巷有人成亲,娶了一位桃叶巷那边的富贵女子,杏花巷这户人家口碑好,当年便是马婆婆那样风评不好的老妪,都跟这户人家都走得近,所以光是酒桌就摆了将近二十桌,只要随便给个红包,无论是一粒碎银子,还是几颗铜钱,都能上桌吃饭,沾沾喜气。

    酒桌上,有几张陌生脸孔,为首一人还算熟悉,是泥瓶巷一栋老宅的老人,富家翁装束,经常在小镇逛荡,久而久之,就混了熟脸,姓曹,街坊们习惯喊他老曹,老曹对谁都和和气气,笑脸相迎,没啥有钱人的架子,跟周边的市井百姓都能瞎聊半天,与成亲这户人家的韩老汉就经常唠嗑,所以今天喝喜酒,包了个大红包,给足了面子,换上崭新衣服的老汉还特意拉着儿子儿媳来敬了酒。

    老曹带了三人同行,都姓曹,相貌俊俏的年轻人曹峻,也住在泥瓶巷的曹家老宅,还有一对从外乡赶回小镇的爷孙,据说都是老曹的京城亲戚,看样子,混得不差,像是读书人出身,而且像是带着点官气的,当然也有可能是京城的人物,都这样。

    老曹是个喜欢热闹的,经常端着酒杯主动跑来跑去敬酒,桌旁边那对京城人氏的曹氏爷孙,明显不太适应这种闹哄哄的场景,不太放得开手脚,坐在原地,偶尔夹一筷子菜,喝一口小镇酒肆中等价格的烧酒,倒是曹峻相对自在一些,一脚踩在长凳上,自饮自酌,斜眼看着老曹跟一些老头子称兄道弟,笑意玩味。

    那位桃叶巷的老亲家,虽然家道中落,可比起杏花巷,家底还是要殷实许多,所以就有些端着,杏花巷泥瓶巷的街坊对此也觉得正常,福禄街桃叶巷的门庭,再不如当年风光,寻常人家一样高攀不起。如果不是老韩的儿子有出息,如今在龙泉郡府当差任职,否则哪里有这份福气,娶一位桃叶巷的千金小姐?

    老曹又去别处酒桌厮混,曹峻呲溜一下喝了口烈酒,深呼吸一口气,赶紧夹了一筷子蹄膀肉,转头望向那对爷孙,用大骊官话笑问道:“咋的,吃喝不惯?不然咱仨回头换个地儿,去酒楼吃顿好的?”

    一袭素洁青衫的老人笑着摇头道:“不用如此讲究,我只是在京城斋菜吃惯了,不适应喜宴上的大荤大肉而已,并非是瞧不起此处风土人情。何况这龙泉郡槐黄县,本就是我曹氏的祖地,我们当子孙的,岂可忘本。”

    容颜俊美的曹峻点点头,笑眯眯道:“摊上这么个不靠谱的老祖宗,是我们家门不幸。”

    老人万万不敢接话。

    置喙一位十一境剑修的家族老祖,哪怕老人贵为大骊王朝的上柱国重臣,也没有这份胆量气魄。

    那位风流倜傥、气度迥异于曹峻的年轻人,名为曹茂,正是龙泉郡的新任窑务督造官,礼部衙门的直辖官员,玉树临风,在大骊官场有曹家玉树的美誉。当时在槐宅驿站迎接大骊国师,也就曹茂一人一骑,浑身酒气,晃晃悠悠下马进了驿站,足可见这位京城贵公子的不与俗同。

    曹曦回到座位,哪怕是曹茂都下意识坐直了身体,青衫老人更是正襟危坐,放下了筷子,拿起酒壶,主动为隔着无数个辈分的老祖宗曹曦倒酒。

    曹曦一口气喝完酒,放下酒杯,看着络绎不绝进门道贺的客人,起身道:“别蹲着茅坑不拉屎了,咱们给后边的人腾出座位,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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