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卷 第四十一章 浩然正气败广成 神农尝百草 轩辕当接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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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卷 第四十一章 浩然正气败广成 神农尝百草 轩辕当接位(第 1/4 页)
也得亏广成子多留了个心眼,因为就在少典听说自己五岁的儿子,独自去林中猎了一头熊,当即高兴的宣布道:“我儿轩辕聪颖敏慧,骁勇神武,五岁即可猎熊,当为我轩辕全族之幸事。”
“从今日起,我轩辕部落改名为有熊部落,全族同贺。”
当广成子听到少典此言,顿时欣喜若狂,辗转人族数十年,终于找到了,原来轩辕部落便是有熊部落,那毫无疑问,这位五岁能猎熊的公孙轩辕当是下一任人王无疑。
思及此,广成子便要现身向少典提出收轩辕为徒之事,却突然神色一凝,因为就在那一刻,他感觉到自己被一股强大的气机锁定,当下不敢轻举妄动。
广成子身形闪动间,已到了天上,待飞离有熊部落一定距离后,落至一山头,回身喝道:“何方神圣?既然来了,何必藏头露尾?”
“呵呵,我儒教之人向来光明正大,何曾藏头露尾?倒是道友你,行事不甚光明呐!”
广成子闻言心下一惊,抬头望去,却见一相貌奇古,一身凛然不可侵犯之气的男子,不知何时已立于自己斜上方,那男子最稀奇的地方,便在于他一双眼睛竟生有四瞳。
“你是儒教门人?”广成子感受着对方身上的气势,暗暗心惊,心下不由提起了几分警惕。
那人凌空踏步,便如脚下有无形阶梯一般,一步一阶向下走来,片刻后便与广成子平齐,淡淡开口道:“小生儒教仓颉,乃红云圣人座下弟子,奉老师之命,来有熊部落收未来人王为徒,却不知道友所为何来?”
广成子目光一凝,知道今日之事除了做过一场外别无他法了,当下手一翻,左手现出一枚铜铃,右手则是三宝玉如意,冷道:“巧了,我奉家师玉清圣人之命,来此收徒人王。”
仓颉并未有何异色,点点头道:“既如此,咱们做过一场便是,胜者可收轩辕为徒。”
说完手一翻,一支毛笔出现在其手中,那毛笔笔杆通体为玄黄色,笔头却不知是什么毫毛所制,散发着煌煌之气,令人不可逼视。
广成子不敢怠慢,对方修为比自己高,他决定先下手为强,手一挥,三宝玉如意毫光大盛,化作千丈大小,朝仓颉当头打来。
感受着三宝玉如意蕴含的神威,仓颉略显凝重,手中玄黄笔凌空挥动,每划过一笔,便在空中留下一道玄黄光痕,片刻之后,一个与当时道文完全不同的字体出现在半空。
仓颉最后对着那个字体一点,那字体便迅速扩大,迎上了三宝玉如意,那三宝玉如意被字体架住,竟落不下来,广成子大惊,急忙催动法诀,控制着三宝玉如意一顿乱打。
仓颉手中玄黄笔不住挥动,也不管三宝玉如意如何打来,只不断在空中写着一个个字体,那些字一经出现,便自行飞出,从各个方向阻截三宝玉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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