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九十一章遍体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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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九十一章遍体文章(第 4/4 页)
醉眼朦胧,似乎是在找下笔的地方。
桌面颜色太深,墙壁的颜色也不够浅,而且有些远,踉跄了几步,却没站起来。
一扭头,正巧看见长孙玉儿那一身素白的衣服。
于是抓起长长的衣襟,提笔就写。
早已经被楚河的举动震麻木的众人,再一次的感叹楚河的大胆之后,竟然欣然接受了。压根还没有回过神来,他这举动有多无礼,多放肆。
就连李世民本人,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劲。
当一个人的荒唐事做的足够多的时候,那么他无论再做了什么,仿佛都是理所当然,可以被坦然接受。
“知节骑马似乘船,眼花落井水底眠。无忌三斗始朝天····。”楚河这一下笔,就将程咬金和长孙无忌又给套了进去,他这一篇改自杜甫的饮中八仙歌,其中典故人名,此时多未出生,不好引用,便随手取了身边人补充进去,虽然少了点意思,但是···挖坑嘛!别在意。
李世民历来喜好书法,再见到楚河那一手灵动快捷,笔迹瘦劲的瘦金体之后,更是双眼冒光,如获至宝。
若非大庭广众之下,只怕就恨不得直接扒了长孙玉儿的衣衫,然后将这墨宝捧在手里细细观赏。
当楚河下笔写到:“我自一斗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之时,李世民反而失声一笑,心中那点小疙瘩,悄然散去。
自比酒仙,那就是个酒鬼了。
和一个酒鬼,特别是有诗才的酒鬼,何必计较那么多?
欣赏诗文,观其笔锋便可!
楚河下手飞快。
不大一会,长孙玉儿一身的白衣,便布满了黑色的文字。
堪称是遍体文章,字字珠玑。
写完了这通体的文章,楚河仰头栽倒在酒桌上,鼾声如雷似乎已经彻底醉晕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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