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污染妹子的节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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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污染妹子的节操值(第 3/4 页)
“才三四个工作日就仓促拿出来的报告,果然只来得及搜索专利数据库。连公开的现有技术和行业技术标准都没来得及查。”
冯见雄得意地点点头,嘉许道:“妮可,这事儿你办的不错——换我一个男人去催,说不定还催不下来。”
史妮可刚吃了半个抹茶慕斯,听了冯见雄的话,心里却是“咯噔”一下:“你是说,你申请的这两项实用新型,其实不该被通过的?不该具备新颖性?”
妹子的反应,在冯见雄的意料之中。
“别紧张。”冯见雄示意对方稍安勿躁,然后好整以暇地解释,
“事情做到这一步,后续的细节我也不瞒着你了。这里面的法律原理,也有必要交给你,以后你才好帮我复制这个套路。
其实,我申请实用新型的这两项技术,是刚刚在业界半公开、甚至列入了个别推荐性的行业技术标准,属于‘现有技术’,按照法理是不能被授予专利权的。但是我利用了‘实用新型只进行形式审查、不进行实质审查和全面检索’的法律漏洞,把它申请了下来。
也正是因为如此,这项技术才在专利检索库里根本查不到创新点完全重合的同类——因为即使有个别真心做学问、只懂技术不懂法律的建筑学专家、注意到这项技术,也会发现这是‘现有技术’,想当然地会觉得‘这东西根本申请不下来’。
只有我这种既有点技术常识,也精通法律,并且还精通《专利审查指南》的人,才会钻这个空子。”
实际上的操作,远比冯见雄说的要更复杂得多。
因为如果一项“现有技术”现有得太久了,行内大多数人都知道这是公开技术了,那冯见雄后续的碰瓷也是没法进行的。
真要实施这一系列操作,还得确保所挑的“现有技术”具备以下两个特征:
首先,这个“现有”不能太久,这里头还有个时效性。
换言之,一个05年下半年才刚刚曝光的技术,到05年年底被人恶意注册,这是有可能瞒天过海的。但如果对一个04年就曝光的技术这么干,十有八九只能是失败——因为圈内人都已经知道了。
其次,这个“现有”的技术,还要有被人广泛应用的可能性。
如果是个很冷僻的东西,甚至是毫无商业价值的现有技术,那就没人来用、来“侵权”了——比如冯见雄此前找刘教授给人刷职称数据用的那些造假专利,就属于一辈子没人会实施的坑货。所以那种东西只能一个几千块地跑量,不能用于碰瓷。
要碰瓷,怎么也得到一条车来车往的路上找生意吧?去无人区碰瓷,碰谁呢?
这两点逻辑,那也是做了多年阴险大律师兼专利代理人、两方面经验都很充分的,才能体悟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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