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七八章内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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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七八章内讧
韩非子说过——明主治吏不治人。
刘彻深以为然,在治理官吏的时候,往往亲力亲为,越过丞相,御史两府官员,亲自主持对地方官的上计。
这就造成了架空丞相府的事实,也是造成丞相府成为一个摆设的重要原因。
大汉国的官吏考核一般分为两种——常课,大课。
大体上承袭秦制。每年年终由郡国上计吏携带计簿到京师上计,这叫常课。
三年一考察治状,叫大课。
大汉国的考课制度,大体说来,有两个系统。一是公卿守相或各部门主官各课其掾属,这是上下级系统。
如公府掾属、诸卿属官、守相掾史,均须依其职务由主官加以考核,按其能力高低和功劳大小,作为迁降赏罚的依据。
至于无具体职务的散官,则另立条格,加以考核或考试,光禄勋岁以四行科第郎官即属此类考核。
朝廷对郡国的考课。由于上计考课事关国家大政,故大汉朝廷对此非常重视,皇帝不仅往往亲自主持其事,有时行幸郡国,也常就地上计。
然而,朝廷负责上计的常设机关是丞相、御史二府。
丞相主要负责课殿最上闻,御史大夫主要负责按察虚实真伪,二府相辅为用。
丞相、御史大夫亲自主持上计,具体事务则另委派官吏专管。
如大汉初年,萧何为相国时,张苍曾以列侯居相府,领主郡国上计之事,故称为计相。
大汉以三公分掌丞相之职,所以郡国上计亦由三公分管。
太尉掌四方兵事功课,司徒掌四方民事功课,司空掌四方水土功课,皆于岁尽奏其殿最而行赏罚。
官员升迁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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