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四节 龙窑和造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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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四节 龙窑和造纸(第 2/4 页)
片刻后,李苗就捧着书简笔墨来到张越面前,田禾也端来一张案几,张越坐下来,提笔就开始写起来。
一刻钟后,他吹了吹墨迹,然后拿着竹简起身,对众人道:“我欲与君等约定于此,今将契书内容与君等明言!愿者画押,不愿者亦不勉强!”
但人们听了,却只是纷纷道:“主公说啥就是啥,吾等情愿听从!”
别说是现在的人了,再过两千年,一般人去应聘,HR丢出一张合同,霸道无比,你签还是不签?
更有甚者,干脆让你和其他中介皮包公司签一个合同,再以劳务派遣方式派遣到这个公司做事。
你签还是不签?
事实上,多数人不得不签。
这就是弱势群体的无奈。
更别提现在这些人了。
他们除了张越这个庄园愿意收容他们之外,他们已经无处可去。
一旦被赶出此地,他们就将饿死、冻死在野外,尸体被野狗啃食。
但张越却还是郑重的念道:“唯汉延和元年夏七月,南陵长水乡人田禾、李苗,与人约……”
按道理,这个契书应该是和他来定。
但问题是他是国家大臣,不适合直接和普通平民订立契约。
更重要的是,他需要告诉天下人,怎么玩这种契约游戏。
所以,就学了一手后世的劳务派遣制度的精髓,将契书双方定为他的家臣田禾、李苗与这些百姓。
不止可以完美的规避风险,还能获得实实在在的好处。
“定约人以年俸三千钱,受田禾、李苗之雇,庸期五年,到齐给付庸资,计万五千钱……”
“李苗、田禾等诺约:若定约人委实用心,勤勉,则岁给赏赐……”
“雇佣期内,定约人每日两餐,春夏秋冬各季衣物,由李、田负担……”
“定约人需遵守国家律法、执行李、田之令,勤勉劳作,无所怨言……”
…………………………
张越一口气,就将这个契约的内容念完。
总结起来,其实就是,众人要和他的家臣田禾、李苗签订契约,接受他们的指挥和命令,认真工作、不畏艰险。
五年期后给付庸资。
假如在五年中发生了任何顶撞、忤逆或者其他甲方认为的不好行为,就要扣钱。
且甲方(田、李)有权力,指挥和安排他们做任何事情(除了违法和与公序良俗相悖之外)。
总的来说,这就是一份霸王合约,几乎就是后世的包身工合同的翻版了。
但众人听完,却都是一脸不可相信和震撼的神色,纷纷哭着拜道:“主公仁德,主公仁德啊!”
在他们的认知,这种不仅仅可以吃饱肚子,有四季新衣给付,打着灯笼都找不到啊!
至于什么勤勉、认真啊,这是他们最不缺的东西。
更不提还有钱拿,而且是一万五千钱!
若有这笔钱,足够他们在关中安一个小家了!
于是人人都争先恐后的在这份契书上画押。
本来,讲道理这种事情是需要通过官府公证,至少要有乡亭的游徼在场,还需要录入文牍进行备案。
但张越现在时间很紧,就将这个步骤省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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