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八节 婴儿保卫战(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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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八节 婴儿保卫战(3)(第 2/4 页)
为了防止子孙演变成为庶民,很多中小地主和中小商人,都会选择溺死自己那些后出生的儿子。
这种方式,虽然残忍,但却可以保证子孙后代的平稳。
如今,听到胡建的宣讲,来自良心的谴责,终于发作。
但在新丰城外,广大的农村,特别是贫困的骊乡、临渭乡等地,情况却是截然相反。
底层的百姓,可不管你什么大道理,周公孔子。
他们关心的问题更加实际。
“明公,俺们不是不想养子啊,实在是穷啊!”在骊乡的临山亭中,曾胜刚刚向亭中百姓,讲解了这一段告令,立刻就有百姓大声说道:“实在没办法啊!俺们本来就穷,要是再多养几个,连以前的孩子也要养不活!如之奈何?”
曾胜看着那个百姓,他认得,此人正是这临山亭的破落户,他家的妻子刚刚怀孕四个月了,而且是第三胎,故而已经被他列入了重点监视和观察对象。
“顾大郎!”曾胜叫着那人的名字,盯着他那张黝黑的脸庞,大声威胁:“本官严告于汝:汝之子汝若敢不举,吾不仅要罚尔一倍田税和五倍口赋,还会将传役分给汝!”
名叫顾大郎的男人闻言,吓得两股战战,瑟瑟发抖。
传役?
所有徭役类型中仅此于修长城的苦役!
更恐怖的是,这种徭役一服就是半年甚至一年。
期间,服役人要自费负担所有开销。
别说他这样的破落户了,就是一般的中产之家,摊上这个繁重的可怕徭役,也要家破人亡!
威胁恐吓了一番顾大郎,曾胜就露出笑脸,对周围百姓拱手,道:“自然,既有严法之雷霆,也有仁义之恩德!”
他回过头,看着木牌上的文字,拍了拍手掌,昂着头骄傲无比的继续念道:“百姓不治,有司之罪也,今新丰陋习,不举其子,有司不能察民间之疾苦,绪天子之恩德,是有司之失!”
“念百姓生活之艰辛,养育之困苦,本仁心圣训,特告新丰父老……”
“自即日起,家訾一万钱以下,养有两子或两子以上者,其一子在襁褓者,可告乡亭官吏,或执户籍、訾产之符,至县衙相告,有司当细录其名,造册于县衙文牍之中,每岁八月,先以公田假之,其租税以三成!有司当月至其家,以问疾苦……”
这话一出,顿时全场哗然,无数人目瞪口呆!
仁政!
哪怕不识字的农民,现在也马上联想到了这个词语。
看听着曾胜继续说道:“而家訾在一万钱以上,养有两子或两子以上,其一子在襁褓中者,可告有司,有司当先以其为责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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