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我非蝼蚁!
书海居 m.shuhaiju.net
第七章 我非蝼蚁!(第 4/4 页)
至于人命?
长安九市之中,每天都有无数的亡命之徒,守在集市之中。
只要给钱,有的是人愿意卖命!
命在现在,不值钱!
张越低着头,看着地上的金饼和五铢钱,眼中平静。
“你们都以为我不过是蝼蚁罢了……无足轻重……”他低声说着。
就在方才,那个李大郎,带了不知道是谁的命令来找他,让他硬顶,不能退缩,话里话外都在威胁,胆敢服软认输,那就死!
现在,又有人派了个狗腿子来,拿着钱,肆意的羞辱他。
在这些人眼中,他,不过是一个蝼蚁。
随手就可以捏死。
但是……
张越抬起头,一字一句的告诉自己:“我非蝼蚁!”
“迟早有一日,今日之辱,百倍奉还!”
然后,他便一脚踢开了自己面前的五铢钱和金饼,大步向前。
“年轻人,不要不知足,不要贪得无厌……”马车中的那人的声音传来:“你最多只能值五千钱,能给你五金,已经是我家主上开恩、抬举!”
“哈哈哈哈……”张越听了,放声大笑:“我辈黄老之士,生平不食嗟来之食!”
“少年郎,莫要自误!”那人冷笑着道。
“哈哈哈……”张越抬步向前,大步走去,一边走,一边做歌唱道:“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之上九万里!假令风歇时下来,犹能簸却沧溟水。世人见我恒殊调,闻余大言皆冷笑。宣父犹能畏后生,丈夫未可轻年少!”
歌声远播,声闻数里。
马车之上,一个大腹便便的富态中年人,正坐车中。
“阁下……要不要……”赶车的车夫低声问道。
说这话的时候,他已经握住了自己腰间的短刀。
于他而言,杀人,算不得什么。
哪怕是光天化日之下,也是如此。
长安九市之中,有的是愿意为钱而帮自己顶罪的亡命之徒。
三五千钱,就足够让一个人去官府自首。
中年人握住自己的绶带,摇摇头道:“不必了……”
把玩着传到耳中的歌声,他笑了起来:“大鹏一日同风起?也好,且看汝能飞得几丈高?”
他这一生,跟随自己的老主人见过无数人,也见过无数大风大浪。
“或许,这是一颗不错的棋子……”他在心里想着。
但……
能不能当棋子,得看这少年郎,能不能过的了现在的关隘。
“反正……无所谓……”中年人笑了起来。
他眼中,世人于金钱之前,皆蝼蚁!
而他的老主人,钱多的已经发霉了。
…………………………
远方,长水河对岸。
一辆马车停在渡口,在等待渡船接驳。
一个老者,端坐于马车之中。
远方的歌声传入耳中,老者睁开了眼睛:“宣父尤能畏后生,丈夫未可轻年少……”咀嚼着歌词,他笑了起来。
这歌词,让他想起了自己的年轻之时。
那些放浪不羁的岁月,那些不被外人理解的志向。
“来啊,去寻那做歌少年,与吾一见……”老者吩咐下去。
“诺!”左右随从立刻恭领命令。
书友们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