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零七节 学潮(1)
书海居 m.shuhaiju.net
第两百零七节 学潮(1)(第 2/4 页)
直到有朝一日,他们能用贼子的血来清洗自身的罪,完成对正义的声张。
同样的道理,父仇未报之前,子不为子。
这个理论,不仅仅可以用来解释国仇家恨,更可以用到其他所有领域。
在公羊学派眼里,若世道不公,就需要有人出来挽天倾。
用自己的血和生命,来修正偏离正常轨道的世界。
一个人失败了,后来者也应当接过这面旗帜,继续战斗下去,直到将偏离的世道,恢复正轨。
若,有人明明看到了某些事情,却装作看不见。
这是会被鞭笞一万年的!
就像《公羊春秋》之中,在襄公复九世之仇,大之之后,紧接着就写了一句话:公与齐人狩乎郜。
这一句话,就将鲁庄公,钉死在了万年耻辱柱上。
因为,在这次历史事件发生之前四年,鲁国国君,庄公之父恒公被齐襄公诱杀于齐。
在国仇家恨未报之前,鲁庄公与杀父仇人,弑君仇寇,行狩礼。
正如董仲舒的解释一般:臣不讨贼非臣也。
此所谓孟子所说的‘无耻之耻’,更是对春秋一书之中的大义的彻底践踏。
必遭春秋之诛,蒙篡逆之耻!
而这正是大复仇思想的核心!
如今,天下蓄奴之风,人尽皆知,作为公羊学派的学者,国家千挑万选的太学生,精英中的精英。
若目睹了如此之事,还无动于衷。
必遭《春秋》之诛,蒙篡逆之耻,会被后人以为是乱臣贼子,至少也是‘无耻’之人。
死了都不会被历史记载,甚至不敢进祖宗坟墓,以免让先人蒙羞。
-->>(第 2/4 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书友们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