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税赋(第一更,求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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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 税赋(第一更,求月票)(第 2/4 页)
见经略似有不解,他又急忙解释:
“有明两税丁口而外,有力差,有银差……一条鞭法,……是银力两差并入于两税也。未几,而里甲之值年者,仍复纷然,其后又安之。谓:‘一条鞭,两税也,杂役,值年之差也。’……故条鞭之利于一时者少,而害于后世者大矣。”
先出言反对重新推行“一条鞭法”,黄宗羲又继续说道。
“观之史书上的赋税制度有“三害”:“有积累莫返之害”,即税制每经过一次改革,都导致赋税的进一步加重;“所税非所出之害”,田赋征银,银非田间所出,百姓因折银而加重负担;“田土无等第之害”,指不分土地的肥瘠程度按一个标准征税,造成负担不均。”
在黄宗羲提出的“有积累莫返之害”这个观点的时候,朱明忠只是略微点点头,对于“黄宗羲定律”他并不陌生,其主要观点是,历代税赋改革,每改革一次,税就加重一次,而且一次比一次重;农民种粮食却要等生产的产品卖了之后用货币交税,中间受商人的一层剥削;不分土地好坏都统一征税。
即便是直到二十一世纪,税制改革仍然没有走出“黄宗羲定律”的这个怪圈。更何况是现在,而重新“一条鞭法”有朱明忠自己的想法。
“……如若经略有意重定江北税赋,定税的标准应“以下下为则”;第二,征收田赋“必任土所宣,出百谷者赋百谷,出桑麻者赋布帛,以至杂物皆赋其所出”,生产什么缴纳什么,不强求一致;第三,重新丈量土地,按土质优劣计算亩积……”
黄宗羲的话声刚落,那边朱之瑜立即反对道。
“梨洲所言诧异,若是生产什么缴纳什么,那官府又岂有银钱用以充饷?难道皆以百谷桑麻充饷?”
直接点出对方的建议中的不足之后,朱之瑜又说道。
“土地据等征税,消除因土地质量不同而带来的赋税负担不均,理应如此。但缴纳实物万万不可!”
“可现在田赋征银,银非田间所出,百姓因折银而加重负担,谷价皆由奸商操纵,奸商坑农早已人神共愤,若经略有意减轻百姓负担,何不田赋征实?”
面对黄宗羲的建议,朱明忠笑摇着头说道。
“田赋征实,虽然利民,却不利于官府,若推行此法,每年官府征收实物中损耗恐不下数十万,官员为弥补损耗,必定额外征收,正如漕粮每石正粮之外会征收两至四成甚至五成,用支弥补损耗,如此百姓负担又岂能减少?”
尽管心知黄宗羲的建议是为百姓着想,但朱明忠知道,受限于时代的关系,他的建议与其说是为百姓着想,倒不如说是一种时代的倒退。
朱明忠的提醒,让黄宗羲立即想到漕粮征收中的额外征粮,那本还准备与朱之瑜辩解一番的他,顿时哑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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