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6章 理事会上的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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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6章 理事会上的控告(第 2/2 页)
真是个讲究的地方。
这时候,坐在左排第一的秘书长石兆杰发话了。除了这件事的简明概要,还特别声明了一件事——假如证明你陈琳是诬告的话,燕云会将会对你予以严重处罚,毕竟要是每个人都能随意控告会长副会长,那就没了规矩。
而处罚的要求也非常可怖——将你所拥有产业即天和泰三分之一的股份,上交给燕云会!
告一次失败了,直接拿掉你三分之一的财富。不,其实陈琳在天和泰并没有全部股权,她只是最大的股东。要是从她手中取出那么多,近乎折半了。
而且要是燕云会参与控股的话,以后天和泰的发展将会被燕云会牢牢把持。要是周家林再不停干预的话,那就太可怕了。
说实在的陈琳还真的有点怯,觉得这一下子就把自己逼上了悬崖边儿。但是事已至此,要是当着整个理事会再退缩,岂不是要被人笑掉大牙。
随后当着众人的面,陈琳将申诉材料诵读了一遍,控诉周家林那四大罪状。期间周家林两次气急败坏地开骂打断,却被郑凤翔压下去。不管人家说的对错,先让人说话,这是基本的。
叙述完毕,周家林开始了逐条怒喷。而这些被反击的地方,也正是郑凤翔和石兆杰同时不看好陈琳的原因。因为他们都看出,陈琳这些控告虽然很刺激,但是缺乏强有力的事实依据。
于是,周家林也是这么逐条反驳的——
第一,“毒郎中”郎月行承认是我周家林将他介绍给了韦世豪,也有毒郎中的录音,没错,我当时也不知道毒郎中的真实身份,还以为是个普通能干的朋友。顺便介绍给别的朋友,怎么了?你们就没有通过一个朋友认识别的朋友?你们难道不认识几个犯罪的朋友?我就不能认识?
第二,曾一津和赵玄机的恩怨纯属私人恩怨,跟我周家林没有一丝一毫的关系!赵玄机曾和曾一津交恶,这是不少人都知道的事情,曾一津自己雇凶杀人,能怪得了我?要是你陈琳公司里有人犯了罪,难道你这个当老板的也得跟着服刑吗?
第三,关于在云水市商业城开发的事情,我们事先并不知道那开元建工是你陈琳的产业。因为根据我们燕云会的规定,不经燕云会总部批准,会员之间不准相互吞并!开元建工既然吞并了大德建筑,所以我们本能没想到你陈琳竟然是开元建工的大股东。结果出现了所谓的“恶性竞争”能怪谁?谁让你吞并之前不向燕云会汇报了,谁让你们违反规定私下并购了?活该。
第四,说曾一津勾结桂延澍,谋杀了韦世豪,还是参照第二条——那是曾一津的个人行为,跟我一点屁关系没有,有本事你去问曾一津本人!
一条条说得清清楚楚,似乎有理有据。其实不少理事心里头明白,陈琳说的就算不全对,至少应该有不少的事实。但是你自己搞得不严谨,被周家林全力反扑了,那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咱们理事会对证据的要求虽然不会像法庭那样严格呆板,但至少你得让人完全信服才行。
所以此时陈琳的形势有点被动,而周家林一方相当得意。郑凤翔和张威则仿佛两尊石像,静静观看着事态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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