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我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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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我要!(第 2/4 页)
九常侍中,杀一个,是为了立威!
剩余阎罗中杀一个,则是为了立戒!
至于那些老菜帮子选其一开宰,则是为了立规!
其实,总结下来一句话,
本府手痒痒了,想打架,想砍人,
咋滴?
这三尊神猴,自然不是真正复生了,但它们都曾将遗泽送与这小猴,确切地说,是老道在此时以自己的大神通,将这三尊神猴给“激活”了。
有老道的加持,
这三尊神猴纵然不能恢复到以往巅峰水平,
但短时间内,也能挥洒出个七七八八。
唯一遗憾的,可能就是这小猴子,还是太小了,若是等其成年,三尊神猴的遗泽再被其吸收融合;
啧啧,
搬山恐怖之力,赤马狡黠之智,紫金不灭之躯,
想想,
都会让猴觉得恐怖!
但也正因为天赋被加得太高太高了,外加小猴子本身就是功德猴儿转世,等于是别的正常猴子,几年就能成年了,它,得花费比别的猴儿多十倍数十倍的时间才能成年。
在成年之前,就只能拿来当个信号发射器了。
紫金神猴雄威震天,直接冲入了天幕之中,选择了一只独眼,直接一拳砸了下去。
此时,其余看热闹的老菜帮子几乎在同时选择了退却。
反正人家说了,就杀一个,行,你就杀一个吧,转盘转好了,自家没中彩,自然不可能会去为了那个中彩的兄弟大家一起同舟共济了。
对于他们来说,稍不留神,心脏多跳个半拍都是一种天大的罪过,还想让他们出来帮人打架?
那位也不晓得是运气好还是运气太背的老菜帮子被紫金神猴直接从虚空之中抓出了本尊,赫然是一具身上泛着金色的骸骨。
这骸骨有些年头了,当年据说是人间一位部落勇士死后骸骨产生灵智所化,不同于僵尸,他属于骨妖一类。
至如今,这一身骸骨早就彻底转变成了金色,然而,这金色之暗淡,非但没有熠熠生辉之相,反而给人一种死气沉沉之感。
“孽畜,尔敢!”
“砰!”
紫金神猴,懒得和其多哔哔,外加它现在,其实也没有哔哔的功能。
这得让下面的老道给他们开个权限。
但对于老道来说,
打架就打架,专心致志地打,瞎比比什么玩意儿?
“砰!”
“砰!”
“砰!”
天幕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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