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九十一章 老大别动手,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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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九十一章 老大别动手,是我!(第 2/4 页)
嗯,就是抖M!
车辚辚,马萧萧,行人弓箭各在腰……
队伍出发了,处于前列的银鹿骑士前面开路。
在部队中,可以简单分为步兵、骑兵和骑士三种。
步兵里可以细分为弓箭手、长矛兵等等,都是屌丝。
而骑兵就高级不少了!他们是装备精良的高级屌丝!
只有骑士,那是高富帅!首先骑士都是贵族,虽然说大多数的骑士都是没有自己的封地,只是给高级贵族做事的打工仔。但是那毕竟还是骑士。
就好像是堂吉诃德老爷,人家有马有甲,还有桑丘作为扈从。外出游历也不担心没钱吃饭。
就算是队伍中这些给银鹿侯爵打工的骑士,那也是家有恒产的金领阶级。
一旦立下功勋或者东主觉得劳苦功高应该表示表示,那就有可能被赏识,封给一个村庄或者几个种植庄园之类的。
到时候也能创立自己的家族,给子孙后代留下家产了。
不过骑士中也有混得不好的,他们被称为流浪骑士。别名流氓骑士。
他们通常是没有固定东主,到处游走找机会的“浪人”。一般听说了哪里有战争就往哪里跑,逮到机会就极力地推销自己。吹嘘一些“光辉伟绩”博取名望。
为了维持生计,维护自己的战马、武器铠甲,养活自己的随从,他们有的时候甚至会拦路抢劫勒索,或者是勾搭的一些有钱的贵族妇女。
但是就算是这样的流浪骑士,也不是想当就能当的。首先你的实力得达到白银阶,通常也得有点家产置办行头,最后得有机会被册封。
这样就成为了一个有名无实的骑士了。半只脚踏入了贵族的行列……要知道阶层无处不在。
销魂城坐落在凯尔特城的东北方向。当初不苟言笑的奥利弗四世迁都的时候,就是用的“王室御守国门”的理由。
销魂城北方86公里外,就是挪拿威抵御北方敌寇的最后,也是唯一的屏障霜牙要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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