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钱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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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钱爸爸(第 1/2 页)
莫里斯是一个顽固的帮派份子,从他十四岁开始,就参加了帮派。在这二十多年里他已经坐过三次牢,最前面两次是因为逞凶斗狠,为了向上爬,因伤害罪被关了两年和三年。第三次,帮派内部出现了一些问题,在处理叛徒的时候不小心被普通的市民目击并且报警,他为帮派的大boss顶罪,关了六年。可以说从他加入帮派以来,几乎有一半的时间是在监狱中度过。
这让他累积了很老的资格,同时也奠定了自己在帮会中的地位,特别是他帮大boss顶罪那一次。当时一共死了四个人,按照帝国法律莫里斯应该被判以绞刑明正典刑。不过当时正好处在战争即将爆发的阶段,整个社会都在关注战争,而不是某个乡下城市的帮派份子内讧,死了多少人。
帮派的大boss不管是出于维护自己的手下,还是因莫里斯为他顶替罪名而感动,他都必须做出一个boss该做的事情。他前前后后花了大约两万块,买通了特耐尔城市法庭的法官,买通了检察官,还买通了州检察官,最终莫里斯被判“正当防卫”和“过失杀人”,加上律师的巧舌和金元攻势,莫里斯被判了十年的有期徒刑。
在他服刑的第六年最后一天,他被允许保释。
离开了监狱之后boss决定给他安排一个不错的工作,那就是为帮派筹集资金。这样的工作在帮派中叫做渔夫,对此莫里斯也非常的感激。在没有出来之前,他以为自己差不多应该被帮派放弃了,等出来之后给了三五千块,就要找个地方自生自灭。没想到的是大boss居然还记着他,不仅把他提前捞出来,还给了他一份不错的工作。
莫里斯的上进心都在长达十一年的牢狱中消磨殆尽,能够获得这样一份养老的工作,他已经非常的满意了。
正是因为这份工作养老,他就把自己的爱好从获得更高的地位和权力,转移到如何让自己满足快乐上去。
在这里不得不提一句,莫里斯之所以在十四岁的时候就加入了帮派,原因是他冒失的喜欢上了一个姑娘,然后被狠狠的羞辱了。那个姑娘是从大城市来的,家世不错,还受过良好的教育。她之所以到特耐尔来,不过是因为暑期不知道去哪玩好,才和同学一起来到了特耐尔。
当女孩傲慢的抬着头,用充满了轻蔑的眼神不断打量着莫里斯略显肮脏的衣服,那带着灰尘的脸颊,然后用满不在乎的语气把他嘲笑了一番之后,莫里斯觉得自己应该改变什么了,而不是在女孩充满了攻击性的眼神下怯懦的向后倒退。
他告诉自己其实他并没有错,他只是喜欢美,喜欢并不是错。
所以,也才有了今天的莫里斯,喜欢用自己的方式来征服那些看上去有文化的女孩,来填补少年时期心中留下的阴影。
他也很理智,因为他从来不会碰那些看上去有钱的人,因为他知道,自己得罪不起有钱人。
此时他缓缓的举起了双手,眼睛滴溜溜的乱转,想要从周围房间的墙壁上找到一些能够反光的东西,看一看背后到底是谁,他一边寻找机会,一边放缓了语气,这样的情况他不是第一次经历,几年前他喝多了一个人走回家的时候,在一个巷子里也发生过这样的事情。而他今天还能够站在这里,就说明当时他并没有出什么事。
“这位朋友,如果我曾经无意间冒犯过你,我为我的过失向你道歉。如果你只是想要改善一下生活,在衣架上有我的衣服,里面还有差不多一百多块,你可以都拿去……”,他说着话慢慢的想要回头,就在这个时候,嗡的一声风响,一个钝器狠狠的砸在了他的头上。
人的后脑非常的脆弱,不像前脑那样坚硬,被砸了一下之后莫里斯顿时感觉到有两股热流顺着鼻腔就往外面钻。而他自己,也被打的向前一个踉跄,弯着腰低着头,半蹲在地上。他摸了摸自己的鼻子,放在眼前一看,不是血,而是一种透明的液体。他感觉到有些莫名其妙,其实他不知道,流鼻血远远要比流这种透明的液体好。
因为,那个东西叫做脑脊液。
短暂的紧张过去之后,脑后传来了一阵阵剧烈的疼痛,大脑也一胀一胀的抽痛着。他刚准备站起来,一股巨大的力量就踹在了他的屁股上,将他踹的扑倒在地上。
摔跤并不舒服,特别是这个时候的莫里斯还光着身子,刚刚洗过澡的皮肤就像最有效的刹车皮,摩擦着发出了吱吱吱的响声。身后传来一个沉重的脚步声,紧接着一只他之前连看都懒得多看一眼的肮脏的靴子就狠狠的踩在了他的手背上,他刚要喊出来,眼角的余光就看见了一个黑影,然后整个脑袋都被踢的甩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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