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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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尔利斯经过简单的包扎之后换上了一套竖领的风衣,戴着一顶圆顶的毡帽,站在了东城区的街头。马路对面是一座美轮美奂的庄园,精美的园艺颇具艺术性,充满了一种高层次的格调感,很难想象这里是一个帮派首领的老巢。它或许应该属于某位大亨,或是某位大人物,而不是属于一个游走在灰色与黑色边缘地带的帮派的首领。
庄园的大门已经被撞烂,几个家伙正站在一架染血的,车头被撞坏的车子边上修修补补。这种好几千块一辆的车子哪怕是破损的,也都比马车的档次高,至少能够让人感觉到坐在车中的人物能够把曜晶当做消耗品来使用。
就像很多生活其实有些拮据,但是买了不少大师手艺装饰品的女孩们,好用不好用,适用不适用不是问题,问题是她们需要向周围的人们证明一点,那就是她们能够消费得起这样的商品。
人总是在不知不觉间尽可能的抬高自己的社会阶级等级以及档次,哪怕为此勒紧裤腰带。
年轻的艾尔利斯可能还没有这种苦恼,因为他的思想还不够“进步”,还没有理解到更深层次的内涵,他的注意力都放在了那辆车上,属于伍德的车。
特耐尔城还没有交通警察,一来是城市地址太偏远,经济不发达,路上的马车比汽车要多的多。其次城市就这么一点点大,道路的规划也采用了方格的方式,根本不需要指挥交通。所以到现在为止,特耐尔城内行驶的汽车,都是没有车牌的。
听说奥尔奥多和其他大城市都已经启用了车牌这个东西,但是这里还没有。如何分辨一辆车属于谁,有两个窍门。
第一是看车灯,第二是看标记。
资本家们为了节省成本,不少“高档”汽车的车灯都依然在使用煤油灯,就是那种外面箍着铁丝,里面有一个玻璃罩子,罩子里面有一个火苗的那种煤油灯。购买汽车的人大多数都是有钱人,所以他们拿到汽车的第一件事,就是进行改装。通过借助发动机齿轮组带动一条皮带,发动之后就能够点亮亮度更高的点灯,是所有车主共同的追求。
对于这些愿意花两百块钱用来购买一对车灯的车主们来说,再花两百块为自己的车灯定做具有特殊意义或是造型的灯框,也是也很符合他们的消费心理。
第二个可以区别的地方就是标记。
在特耐尔城地区还没有实施车牌制度,所以想要获悉车窗外一闪而逝的车子里面坐着的是谁,除了有时候会看不见的车灯外,还有标记可以辨别。每个人的标记都有一些符合自己特点,或是具有特殊寓意的图形构成。市长大人的标记是伸开双臂的纯银天使,而议员先生的标记是一个纯金打造的罗盘。
伍德的标记很好分辨,具有很高的辨析度,是一个掐金丝的树桩。
而这辆车,就在艾尔利斯不远的马路对面。他额头上有些汗珠,有一些是因为受伤之后失血所造成的体力下降,经过长距离的步行之后身体产生的虚汗。还有一些,则是因为担心,因为对面那个庄园里住着的人,叫做歌多尔。
歌多尔在特耐尔城很有名气,他虽然没有多少的恶名,可人人都很怕他。如果伍德委托了个歌多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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