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百鸟朝凤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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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百鸟朝凤枪(第 3/4 页)
“有人来了!”二人同时说道。
雷飞脸上露出一丝诧异,到此时他才确定,王欢绝对拥有不逊于他的实力。
踏踏踏踏——
赵云骑着浴血白马,来到了此地。
他在百万曹军中七进七出,为的就是寻找失散的糜夫人和刘备的独子刘禅(阿斗)。
雷飞抱着阿斗,王欢拿着一把匕,抵在了糜夫人的脖子上。
赵云现了他们,顿时剑眉竖起。
雷飞笑着向赵云打招呼:“你好赵将军,我是你的一个小迷弟。”
“一吕二赵三典韦,其实这个排名大有问题呢,赵将军从未和吕布交过手,这谁是天下无双,根本无从比较。”
赵云冷道:“放开夫人,把孩子还我!”
赵云相貌俊美,一张白净的脸蛋,一点胡须都看不到,只有亲眼见了赵云才能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美男子。
雷飞道:“将你那百鸟朝凤枪的枪谱,还有你手中的龙胆亮银枪,交给我,我立刻归还夫人和孩子。”
“你没得选择,快一点。”
王欢将匕向前递了一点。
赵云惊愕至极,不过很快他就反应了过来,扯下一块白布,咬破指尖,书写起百鸟朝凤枪的枪谱。
赵云使用的枪法名为‘百鸟朝凤枪’,他能在百万军中七进七出,依仗的,就是这百鸟朝凤枪法。
“这边,这边,这边有血迹!”
就在赵云书写枪法的时候,有部分曹军追了过来。
“我去解决,你继续写。”
王欢手持匕,去寻找那些曹军了。
五分钟过后,王欢握着血淋淋的匕回到此处。
雷飞不禁又高看了王欢几眼。
如果是普通人,第一次杀人的话,绝不会是这般模样,雷飞记得很清楚,自己第一次杀人后,殴吐了足足一天,恶心了足足一个星期。
赵云将书写完的枪谱扔给雷飞,正当他犹豫是否交出龙胆亮银枪时,王欢扔给他一杆寻常士兵使用的木杆长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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