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章 偷鸡不成蚀把米(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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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章 偷鸡不成蚀把米(一)(第 1/2 页)
钱姚斯的确是这家古玩店的老板,而且他也是这夫子庙古玩城的元老之一了,并且其家学渊源,父亲在解放前,曾经是北大教授历史的一位教授,后来看不惯当局的一些做派,在报纸上发表了一些言论,被当局所忌恨,遂辞离北大,回到家乡南京开了古玩店。
这老爷子在京城的时候就经常逛琉璃厂等古玩市场,那些年月从皇宫里流出来的东西又多,就连当时关在紫禁城的那位,都往外倒腾物件,着实让他收到不少好东西,加上本身学识渊博,对每个古玩都能引经据典,说出其传承来历,在解放前也是国内比较有名气的收藏家和鉴定家之一。
回到南京之后,平日里帮人写写字,或者鉴定下古玩字画,日子倒过得也逍遥,夫子庙秦淮河更是那位老爷子时常流连之所,只是后来战乱逃离了南京,直到四十年代才重新回到南京,而如今的钱姚斯,出生之后就受其父的耳熏目染,对古玩这行当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解放后那十年混乱的日子,让钱姚斯的父亲由知识分子变成了臭老九,历尽磨难离开了人世,而家里众多古玩字画,全部都被抄家抄走掉了,到了七十年代末,钱老爷子被平反了,钱姚斯又开始三番五次的跑到相关部门,把家里被抄走的那些东西,追回来了一些,只是有些字画被烧掉再无法复原,这让钱姚斯心疼不已。
在八十年代初期,国内大多数人还在吃大锅饭的时候,刚过四十岁的钱姚斯,就辞去了因为照顾他而安排的工作,拿着国家赔偿的几千块钱,当起了个体户,而且还是最为让人看不起的个体户:收破烂的,钱姚斯整天蹬着个破烂三轮车,游走在南京的大街小巷,而且只收废旧书画报纸,还有一些破陶瓷瓦罐之类的东西,当时被一些街坊称之为钱疯子。
等到了九十年代之后,钱姚斯算是翻身来把地主当,那时政策放宽了,钱姚斯找了个父亲在香港的故旧,把几件不属于出口文物限制的古玩,拿到香港去拍卖掉了,顿时身价百倍,尔后又在朝天宫和夫子庙开了几家古玩店,生意也是越做越大,在国内的收藏界中,都是鼎鼎有名的大藏家。
既然是做古玩买卖的,当然不可能是只进不出,但是钱姚斯其人,眼睛极毒,而且涉猎范围很广,从字画到陶瓷再到青铜器,只要是真物件,极少有看走眼的时候,如此一来捡漏的机会也就多了。
但是钱姚斯收购东西便宜可以,别人要是想让他把东西卖便宜了,那是门都没有,想都不用想,从他手里流出去的物件,都是老物件不假,但是其价格,往往相比自己去拍卖行拍下来的价格,也是不遑多让的,长此以往之后,别人就送了他个外号,叫做:死要钱。
做生意本来就是要将利益最大化,钱某人得了这外号,倒也不生气,还有几分沾沾自喜。
要说这外号,和他名字倒过来念有些相似,不过钱姚斯的确很冤枉,他之所以起这个名字,是因为他母亲姓姚,而钱老爷子和其发妻很恩爱,在钱姚斯的母亲去世之后,就给钱姚斯改成了现在的名字,本来是思念的“思”,不过想想男儿起这个名字有些不雅,最后就变成了斯文的“斯”了。
这几年来,钱姚斯因为上了年龄,也很少往外跑动了,没事就在两家古玩店里来回转悠,不过都是和老朋友们喝喝茶聊聊天,也不会亲自去打理这些闲杂事务了,本来这点钟他早就不在店里了,不过今天有个几年未见的老朋友打电话来,说是有个物件看不准,想找他掌掌眼,这才在店里等着的。
想在古玩这行当里面厮混,没有一双好眼力,那根本就没办法玩这行,这眼力不仅是看东西,也是看人,钱姚斯在这行当里面混了一辈子,自然不用说了,这满屋子的客人,他打眼看去,就知道都是些寻常游客,没有一个行家里手,这些人是不会掏大钱去购买自己看不准的东西的。
刚才庄睿等人进来的时候,钱掌柜的也没怎么在意,虽然几人穿着都不错,但是这年头能出来旅游的,都是手上有几个闲钱的,穿的好一点也不稀罕,只是那两只小藏獒引起了钱掌柜的注意,不过隔行如隔山,加上又是幼獒,他不敢确定这是纯种藏獒,于是就走进了几步,想好好看看。
这钱掌柜的本意也就是看看而已,他又不是玩宠物的,即使这藏獒再值钱,和他也没一丁点儿关系,只是当他靠近了之后,在庄睿一抬手的时候,正好将手腕显露在背后钱姚斯的面前,钱掌柜的一眼就看到了庄睿手腕上的天珠,这一眼就让钱姚斯看进去就拨不出来了。
庄睿手上的这串天珠,颜色深红近乎黑褐色,戴着手腕上并不是很起眼,但是钱姚斯知道,特级天然玛瑙玉髓质地的至纯天珠,就是这种颜色,并且经过特殊加工以后,颜色还要深邃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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