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三章 人情归人情,生意归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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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三章 人情归人情,生意归生意(第 2/4 页)
她不同于十八九二十岁的小女孩,她们可以去争,去抢哪怕去撕逼!比口技!比腰力!比腿劲!比咪咪!为了感情一往无前。
三十岁的女人,更懂的自己想要的是什么。
人生中,有些事情经历过一次就可以了。她承认对于吴孝祖有好感。但这并不全是男女之情。
年轻时,她喜欢叛逆与帅气。
懵懂之后又追求才气与帅气。
再大一点,开始喜欢成熟与帅气。
如今,她只求一人心,白首不相离,当然,如果能帅就更好了。貌似任何女人都不反感另一半长得帅吧?比如老王,她就觉得男友港岛第一靓。
对林清霞来讲,吴孝祖不是她的归宿。
最起码年龄上就如此。女人都渴望成为公主。但与吴孝祖在一起……她感觉自己会变成小后妈。
电台里电波的传递,他是浪子!
电台里铿锵的传播,他是才子!
电台里淡淡的传销,他是堂堂正正,浪子回头的大丈夫。
吴孝祖给林清霞的感觉非常好,从两人蓦然回首对视,到人流间微微一笑,再到维多利亚港的淡淡相处。每一次,她都有一种觅知己的愉快。
这种感觉有时候无关情爱,亦与爱情无关。
你说了,我懂了。
文艺女青年们管这种叫:蓝颜知己。
没错,就是那种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蓝颜知己。民国时期,王庚将军的媳妇就有这种蓝颜知己。
“青霞,我这样称呼你不介意吧?”吴孝祖手臂被高丽红用力压着,这感觉老王还真没给过。
“总比林女士要好听。”文艺女郎话轻描淡写的就捎带损了一下长腿酥胸抖m妹。你想想,后世能上一趟厕所就可以写出三篇文章的女人,能斗不过一摸就流汤的高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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