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八章 物是人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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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八章 物是人非(第 3/4 页)
京城的汉民小吃,卤煮火烧是一绝。
最正宗的当然是在南城,但因运动结束时,仍然是公私合营的经营状态,而且还是老师傅掌灶。其实这时候,南城北城的水平相差倒还不大。
通常规律,卖这玩意的地方都不能叫饭馆,只能叫小饭铺、小店。而且往往还没有具体的店名。只有门口一个幌子当招牌,就俩字“卤煮”。
别看这么简陋,这么不起眼,可想吃的人根本不用担心找不到,或是错过去。
因为说句实话,连招牌都不用看。只凭门口那三尺口径的大锅,那里面咕嘟的“大杂烩”香味,一条街外就能提前感应到了。谁还找不着啊?
猪心、猪肺、猪肚、猪大肠,这些猪杂碎沉在锅底,锅上面浮着的是十几个火烧,它们和油炸豆腐泡儿一起随滚开的汤起伏着。光看着就叫人过瘾
吃的时候,掌灶的老师傅只要轻轻一拨拉,这些东西就挨个进了笊篱。
具体操作流程是,先把火烧搁案板上,铛铛两刀,切成四角码碗里。跟着那些荤货照样捞起来剁巴碎了放碗里。最后再捞几个豆腐泡儿,把老汤一浇。
喝!好这口儿的主儿,当时就得流口水。
而且这玩意热乎,解馋,管饱不说。最大的好处是便宜。这么一大碗才卖一毛二。
仿宫廷苏造肉的口味和做法,却用的是便宜得不能再便宜的下脚料。这让它从清末到民国,从解放到如今,一直是京城平民百姓,尤其是体力工作者,最主要的肉食来源。
所以这就是这种小吃为什么这么兴盛,这么有市场的主要原因。
它的背后,永远站着伟大的劳动人民!
不过话说回来,再好吃的东西天天吃也腻。何况又是这么油大的玩意。
这天晚上七点来钟,跟着“大眼灯”和“二头”来吃“卤煮火烧”的“滚子”可就有怨言了。
“大哥,师父,咱今儿换个样儿行不?我这两天刷牙都是猪大肠和蒜味儿,我这肚子也有点受不了。老觉得不舒坦,克化不了似的。”
这话登时让“大眼灯”和“二头”面面相觑,都是一阵心酸。
“二头”就说,“兄弟啊,哥哥对不住你,委屈你了!今儿再忍一闸,只要咱们下了货,明儿说什么哥哥也请你去‘白魁老号’吃顿烧羊肉去。”
“大眼灯”想了想也说,“都怪我,头两天好不容易下了点儿‘叶子’,我还闹了肝病。结果都让我看病用光了!要不今儿这样吧,我就不吃了。反正我也没胃口,给你三毛钱,你去找个饭馆要个肉菜吃米饭吧。”
可这么一说,“滚子”也跟着脸红了,赶紧改口。
“我不是那意思。哪儿有饿着师父,徒弟自己吃饱的道理?我就是说……就是说,我一会儿干脆就买俩火烧吃得了。就不吃那些杂碎了,这样还能省出个底儿钱……”
话说到这份儿上,三个难兄难弟感动之余,也都没话了。
还能有什么可说的?当贼当到这份儿上,再多说半句自己都觉得臊的慌。
于是几个人都暗自叹了口气,就又进了每天必到的“卤煮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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