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附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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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附庸(第 2/2 页)
那么,作为附庸的家族可以拒绝,如果是严重错误,可能会导致附庸家族覆灭,作为附庸家族,可以主动解除这种关系。
简单的说,就是一种互信,互利,以主家为主,却不完全盲从的一种关系,和联盟类似,但却比联盟稳定。
虽然这些没有写在律法条文上,但是对于这个世界的人来说,这种誓言行成的关系甚至比刻在律法条文上还要有用。
这关乎一个人或者家族的名誉,这个世界上的人对于名誉这两个字是很看重的。
如果说王逢林想要附庸于赵丰年,奉赵丰年为主,并不稀奇。
有很多家族或者个人都希望成为领主或者少领主的附庸,这样在领地就会有更好的发展,更多的资源。
可是王逢林却提出要将以后的利润八成给赵丰年,而他只要二成,这就有点不可思议了。
即使是附庸,也没有人会加上这一条,而且分成比例如此之大,等于说他们王家以后就是为赵丰年打工的了,跟奴隶没什么区别了…
赵丰年也想不通,不过多一个真心愿意在自己身边支持自己的人还是很有必要的,必定很多事术业有专攻,他不能面面俱到,多一个有某方面能力,并且衷心的附庸,对于他来说,还是很需要的。
“王老,您这样又是何苦?我赵丰年何德何能?值得王老如此信任?而且,你们木匠铺以后未来收益的八成,我实在是受之有愧,恕我不能答应…”
赵丰年虽然乐意收下一个衷心的附庸,但是王逢林另一个条件他无法接受,也不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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