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排行榜
首页
阅读记录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429章 岳飞 堕落的天使(二)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书海居 m.shuhaiju.net

    第429章 岳飞 堕落的天使(二)(第 4/4 页)

    “隆既遁去,乃屯兵山岭间……隆始持十日粮,过期,食不继,士卒脔腐尸,啮草木食之,疲困日甚。及战,隆亲鼓之,呼声动山谷,无不一当百,遂大捷。”

    腐尸还不如新鲜人肉。试想,北宋为中国诸朝及世界历史上当时最富有的朝代,在金人进攻下尚且大面积的出现人吃人现象,假如高宗真的为了一己之尊,再对金打一场全面而旷日持久的生死战争,那远不如北宋财力雄厚的南宋,及金占领的中原广大地区,可想而知将会出现什么样的恶劣局面了,而最倒霉、最惨痛的,无疑就是那些一任战争蹂躏的生民百姓了!

    所以,高宗才对派去接金使过界的官员一再重申:

    “若使百姓免于兵革之苦,得安其生,朕亦何爱一己之屈!”转自铁血 http:\/\/www.tiexue.net\/

    高宗“屈己求和”,究竟为了谁?

    而宋、金虽已议定和约条款,但金使萧哲等至宋后,却声言“先还河南,余事徐议”。其目的,就是要以陕西之地做宋臣服的交换条件,所以他们不是到宋庭向高宗递交国书,而是要高宗到其下榻的宾馆来取,更弄得上上下下一片连声的责骂王伦,连秦桧都对王伦责怨不止,但高宗却倍加体谅,一面要王伦继续就此交涉,一面明确自己“屈己求和”的坚意,并在王伦与秦桧在众怨沸腾下畏难回避时,对身居谏官之首的勾龙如渊辞色俱历的说:

    “士大夫但为身谋,向使在明州时,朕虽百拜,亦不复问矣。”

    意思是,现在他们都有能耐唱高调了,可当初我在明州被金军逼到海上追出三百里时,他们的能耐都哪去了?那时金人如果要我称臣,恐怕我就是对金人拜上一百次,他们也不会说一句话吧!言外之意:你们这些臭不要脸的东西,也就专在人家忍辱负重时唱高调骂人家汉奸卖国贼罢了,事到临头,真要自己付出时,就找不着你们了!转自铁血

    http:\/\/www.tiexue.net\/

    倒是韩世忠还算体谅高宗,接高宗诏书后,随即上书:“臣伏读宸翰,邻邦许和。臣愚思之,若王伦、蓝公佐所议,讲和割地,休兵息民,事迹有实,别无诬同外国诳赚本朝之意,二人之功,虽国家以王爵处之,未为过当。yu望圣慈各令逐人先次供具委无反覆文状于朝,以为后证。如臣前后累具己见,冒犯天威,日后事成虚文,亦乞将臣重置典宪,以为狂妄之戒。”

    此时我们回头再看岳飞的目无上下,及紧继其后的郦琼四万淮西军的叛变,现在你还能说金人对南宋及高宗的趾高气扬、狂妄自大中,没有岳飞和其它武人的一点责任吗?

    把这些事件摆在这里,就是要明确告诉今人——宋高宗当年的屈己求和,实在是迫于内外相逼,不得已而为之,也根本就不是什么“卖国”行为,而是有利国家,有利社会,有利各族民众的行为,而遵照高宗旨意行事,并成功的完成了议和使命的王伦、秦桧等人,不管其自身有多少缺陷、缺点、错误,多么的不是东西,他们也不是出卖国家利益、民族利益的汉奸卖国贼!

    而当时真正的大汉奸,是那个在民族敌人扶持下建立起来的“伪齐”儿皇帝刘豫,以及投靠在这个汉奸傀儡政权下的所有为其效犬马之劳的那些人。在这里,一个必须弄清的概念是——转自铁血

    http:\/\/www.tiexue.net\/

    凡是汉奸政权,必为傀儡政权;而傀儡政权,并不全是汉奸政权。譬如,二次世界大战时的法国贝当政府,就是一个纯粹的傀儡政权,而不是汉奸(法奸)政权。而二战时在中国出现的汪精卫南京政府,则既是一个纯粹的汉奸政权,同时又是一个十足的傀儡政权。

    而这两者之间的本质性区别,就在法国的贝当政府是在法国战败,全境沦陷,当时政府完全失去管理能力的情况下,以“政府名义”由占领国德国授权、并按德国人意志管理社会的“合法政权”。

    而汪精卫的南京政府,则是在当时中国并未全境沦陷,其合法政府仍在有效领导全国抗战的情况下,原政府成员汪精卫等人私自脱离合法政府,以“个人名义”接受由正在对中国实施侵略行为的民族敌人小日本儿授权成立、并按其意志管理部分被占领土的“非法政权”。

    对于纯粹的傀儡政权,不管真假,也不管你是否承认,其成员都可以使用“忍辱负重”、“委曲求全”、甚至“曲线救国”论,来为自己的行为开脱或遮羞。但对于汉奸傀儡政权,则不管它打着什么样的旗号,喊着什么的口号,他们也不可以用“忍辱负重”、“委曲求全”或“曲线救国”这样的概念,来为自己的行为开脱或遮羞,而只能是变节投敌、无耻至极的民族罪人!转自铁血

    http:\/\/www.tiexue.net\/

    因此,如果一个社会要是把“忍辱负重”的真实行为混同于汉奸卖国行为时,那这个社会中的大多数成员,肯定就是一群没皮没脸,无一丝基本是非概念的糊涂虫。即如前面提到的那个杨么,就曾在相当一段时期、甚至现在仍被当作“农民起义领袖”,反把岳飞因“伪齐遣李成挟金人入侵……湖寇杨么亦与伪齐通,欲顺流而下,李成又欲自江西陆行,趋两浙与么会”而坚决平叛的正确行为,说成是错误的“镇压农民起义”,这不是毫无基本是非概念的为汉奸张目行为,又能是什么?

    而造成社会基本是非概念丢失的内在原因,就是文化概念的丢失;外在原因,则是人与人之间基本行为准则“礼”的丢失——所谓“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

    刑者,法也;

    庶人者,平民也;

    大夫者,中层以上官员也;

    刑不上大夫,并非象一些望文生义者讲的那样,说是官员可以不守法,或法不可治官,而是说官员为受过教育的人,本应知书识礼;而礼讲的是自我约束,法则讲的是强制执行,故官员不能象庶民那样,非法强制而不作为。反之,庶民因没接受过正规教育而不知礼,故不能象要求官员那样的要求他们自觉约束自己行为。而庶民面对的是一己的生存与发展,接触的是具体的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因此,他们必须在法律的监督下,解决彼此之间的各种矛盾与冲突,一就是一,二就是二,对者是之,错者非之,丝毫不能含乎。转自铁血

    http:\/\/www.tiexue.net\/

    而“大夫”们面对的却是整个社会、整个民族、整个国家的生存与发展,彼此之间的各种矛盾与冲突,就不能以“个人”态度对待,因为很多问题的看法,由于各自学养、经历等因素而不可能完全相同,甚至常常完全相反,任何人都无法在一时之间判断谁对谁错。所以,作为社会管理层的“大夫”们,就必须要懂得并遵守“求大同,存小异”的原则,在彼此尊重对方意见的基础上,尊重管理层做出的各种决定,并全力执行。对则共荣,错则共辱。

    这就是“礼”。

    法,告诉社会的是“你不该这样做”,所以它是以强制的手段让人与人之间保持彼此的距离;

    礼,告诉社会的是“你应该这样做”,因此它是以自觉的行为约束让人与人之间保持彼此的尊重。

    尊重,带给社会的是“凝聚”;

    距离,带给社会的是“对立”。

    即如面对议和,枢密院编修官胡铨就曾上疏曰:“臣谨按王伦本一狎邪小人,市井无赖……臣窃谓秦桧、孙近亦可斩也……臣备员枢属,义不与桧等共戴天日,区区之心,愿断三人头竿之藁街。”转自铁血

    http:\/\/www.tiexue.net\/

    王伦身为南宋和议全权大使,所行均为国家社会,这与他的出身“市井无赖”有什么关系呢?国家兴亡,匹夫有责,他不顾一己性命,四次往来交战国,终于说服金人还宋河南、陕西地,凭什么就该为此杀他的脑袋呢?他的“区区之心”与胡铨的“区区之心”,难道真就无相同之处吗?难道真的就是“不共戴天”吗?

    而一个社会的管理层,在民族危亡关头,内部竟闹得这样生死对立,又究竟对谁有利呢?

    这就是失礼必然导致的情绪化社会性对抗!

    而在这样的情绪化社会性对抗中,对抗双方往往看到的只是对立方的缺点,就是看不到自己的缺点。然金无足赤,人无完人,谁又是完美无缺的呢?即如老都督张浚,“人号‘小元祐’,所荐虞允文、汪应辰、王十朋、刘珙等为名臣;拔吴玠、吴璘于行间,谓韩世忠忠勇,可倚以大事,一见刘锜奇之,付以事任,卒皆为名将,有成功,一时称浚为知人。”但他却错失陕西,冤杀曲端,误用吕祉,坐叛淮西军,焉称完美?但历史却并未因此而否定他在民族抗战中应有的历史地位。转自铁血

    http:\/\/www.tiexue.net\/

    同样,刘光世畏战,张俊贪暴,吴玠好色,秦桧忌贤,王伦无赖……就连韩世忠也尽有可说之种种不完美,但就是这些不完美的文臣武将,支撑起了南宋初年的抗金大局。而领导这个抗金大局的唯一中心人物,则是也许比这些不完美的人物更不完美的宋高宗。可在这些不完美的人中,可以没有谁,也不可以没有宋高宗,否则,“南宋”这个概念,就根本不可能存在!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要说在民族危亡面前,任何人无权以任何理由将自己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不满,上升为情绪化的社会性对抗,因而造成上下猜忌,社会离心,从而影响民族大计的原因。

    “岳家军”肯定不是岳飞自己叫起来的,但面对这样明显的有损上下一心的称呼,或混然无知,或明知而不加制止,甚至自矜自得,以为地球少了自己就会不转了或起码会转得慢一些的态度,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不知道自己是老几?不知道自己多少钱一斤!

    战争本身就是一个全局的行为,大本营既要你撤军或进军,就自有它的道理。也许这个道理在你看来是毫无道理,但你的看法仅仅是你自己的道理,并不代表全局的道理,为什么非得要下十二道金牌才肯执行、甚至十七道御札也不肯切实执行呢?其时各路友军都处在必撤之地,或必战之地,都在苦撑着等你一同撤下来,或戮力同心攻上去,倘若此时人家只顾自己,不管你的死活,你到想撤的时侯还撤得回来或想攻时还攻得上去吗?转自铁血

    http:\/\/www.tiexue.net\/

    岳飞治军之严,尽人皆知,“卒有取民麻一缕以束刍者,立斩以徇。”底下的兵卒拿了老百姓一缕麻捆粮袋就立斩不贷,而且其统制还要打一百军棍,你说战场上若有人胆敢拒不服从岳飞的命令,岳飞有可能迁就他吗?如果可能,“岳家军”还能有那么强的战斗力吗?如果不可能,那岳飞杀了这样的人,你会为这样的人叫屈吗?

    更何况仅仅是拿了一缕麻……

    而岳飞在通、泰镇抚使任上时,前军统制傅庆不服岳飞,想回老领导刘光世身边,岳飞得报,暗记于心。从承州前线回来后不久,岳飞招集部将比试箭法。诸将弓力都没能超过一百五十步射程,只这傅庆箭箭射程都在一百七十步。随后岳飞将高宗赏赐的战袍等颁赏承州战功。傅庆因没有自己的,便上来争功,遭岳飞喝斥,傅庆竟跑过去毁坏战袍等物,岳飞怒而斩其首!

    傅庆确实不象话,但岳飞在杀他时,是否想过自己的不服王彦,及擅自脱离河北战场的行为呢?是否想过王彦和宗泽对他死罪行为的两次宽大为怀呢?而傅庆的目无上下,与岳飞的目无上下,又有什么本质上的不同及形式上的不同呢?这不是只许自己放火,不许他人点灯,又能是什么呢?转自铁血

    http:\/\/www.tiexue.net\/

    国有国法,军有军规。但这国法与军规,可不是哪个人自己定的,也不能任由哪个人随意更改。“卒取民麻一缕”是不对,但充其量不过只是一个小小的“错误”,而不是一个大大的“罪行”,你最多可以超限“责罚”人家,而不能随意“处决”人家,因为人家也是与你一样身份的“国民”,一样身份的“军人”,一样在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为国家拼命作战,你有什么权力,有什么资格随便剥夺人家的生命权呢?

    这些话,可不只是今天的道理,也不只是岳飞时代的道理,而是远在岳飞尚未生下来之前的之前的数千年前就有了

    的道理!也是我们的先人一直在坚持,并努力传接下来的道理。可惜的是,这个道理只有春秋时期的宋襄公懂得一些,及此时的宋高宗多少还明白点,也多少还能坚持点,而岳飞和今人,却早已任着自己的性子,梗着脖子扔到一边子去了。

    郦琼为了让国家的军队目无国家,只听自己的,他仅仅是采取用了放纵部下,以小慧邀结人心的方式,就达到了变国家军队为一己军队的目的;而岳飞为部下争功闹意气及取民麻一缕而擅杀部下的草菅人命行为,不过是变郦琼以小慧结人心为恐怖镇人心的方式罢了,目的都是为了达到变国家军队为一己军队的目的!转自铁血

    http:\/\/www.tiexue.net\/

    这就是典型的军阀及军阀行为!

    这种行为对国家百害而无一利!

    而任何时代及任何人,都有权对这样的行为采取必要的措施及相应的手段,毫不留情的给予坚决打击!

    反过来,高宗真的愿意杀岳飞吗?要真的愿意,何以还只以谋反罪判岳云区区两年徒刑呢?显然是在等岳飞象韩世忠那样来见他。不管怎么说,儿子犯了谋反罪,又是自己的下属,知情不知情,冤枉不冤枉,也都要负首责!

    然岳飞却硬是梗着脖子,在随后追加的“不救淮西”、“弃守山阳”、“妄议立储”等罪行面前,始终不服气,终逼得高宗盛怒之下改判岳云死刑,同杀三人!

    可见,最不愿杀岳飞的,就是宋高宗!

    而最不敢杀岳飞的,则是秦桧。否则,他就不会在接到高宗要岳飞自尽的手令后犹豫不决了。显然,他也是想找到一个两全其美的方案,遗憾的是他找不到,所以唉声叹气,闷闷不乐。可当他听到老婆王氏的一句“缚虎容易放虎难”,却使他顿下决心,立即就执行了高宗的命令!转自铁血

    http:\/\/www.tiexue.net\/

    为什么?

    因为岳飞可远比一只虎历害得多,你抓了他,若说数罪是实,你不杀他还有什么纲记可言?这以后更没人拿大本营当回事了!更重要的是,放了岳飞,要是他不服气造起反来,不管他有没有兵权,凭他的名声和号召力及军事才能,南宋都怕是没戏了。我们今天当然可以保证岳飞不会叛变了,但当时谁敢保证呢?譬如那个郦琼,他毕竟还没敢自称“郦家军”,可说个叛变就叛变了!而对南宋威胁最大的那个刘豫,要是高宗对他不倚重、不信任,能在高宗刚继位时就被派去知济南府治理山东么?可他也是说个叛变就叛变了,还被金人立为伪齐皇帝,占据山东与河南,屡与金人合侵南宋,充当金人的看门狗及马前卒。人心难测,赵构在众人的屡次提醒下,面对岳飞毫无节制的行为,实行敲山震虎,杀鸡吓猴之策,难道真的还有什么“莫须有”的千古之谜解不开吗?

    而“莫须有”这三个字,也并不是史家与今人解说的“不须有”或“也许有”,而是数百年前杭州土话中的一个问句“是不是”?《续资治通鉴·宋记》载——

    “……如渊回曰:‘今日事势,与在明州时不同。’谊曰:‘此事莫须召三大将来,与之商议,取其稳当乃可?’帝不答,久之曰:‘王伦本奉使,至此亦持两端;秦桧素主此议,今亦求去矣。’”转自铁血

    http:\/\/www.tiexue.net\/

    这是前面说到的秦桧与王伦迫于百官压力回避时,勾龙如渊与左正言李谊去见高宗,高宗疾言历色的说了“向在明州”一番话后接下来的对话。显然,“此事莫须召三大将来”,是在说明百官阻拦及秦桧、王伦回避后,李谊向高宗建议“是不是把三位统兵大将军叫来商议一下,如他们能支持,百官就好说了”的询问句。而当岳飞入狱后,韩世忠找秦桧去问作为“谋反”罪证的岳云寄张宪书到底是怎么回事时,秦桧告诉韩世忠,张宪在将这些信给王贵等人看过后,早就烧掉了,因回韩世忠:“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

    在这里,“莫须”二字,已由询问句转为反问句。“莫须有”三个字,就是秦桧在代高宗反问韩世忠,也是在反问所有的武人——“岳飞的罪状,就算没有那封信的事,他的种种行状,还需要有吗?”——言外之意,就是你们难道非得等到再出第二个郦琼才甘心吗?

    无庸讳言,“莫须有”三字,的确不足以服天下,但当一个社会都不知“礼”为何物的时侯,人与人之间最可怕的就是没有诚信可谈。也就是说,当一个社会不能以“礼”来明理的时侯,就只能以“法”来执理了。转自铁血

    http:\/\/www.tiexue.net\/

    史家与后人每言至此,无不捶胸痛呼:“自毁长城!自毁长城!”然在这自毁长城的过程中,史家和我们每一个自己,是不是也应想想自己在这只有“凝聚众志,才能成城”的历史长城上,是否也曾拆下过或正在干那拆下一块砖的事呢?是否也应为这个“自毁长城”的惨痛负一份责任呢?

    也正是因为我们每一个人都不完美,都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与缺陷,所以我们才必须要看到每个人都有的良性一面,更应看到自己不良的一面,而不应文过饰非,讳疾忌医,从而才能勇于面对自己的不完美,面对他人的不完美,进而才能正确的面对社会的不完美。

    而在这一切的不完美中,那些凡是为了本民族的利益最大化竭尽一己之力的人,不管其自身尚有多么的不完美,无疑都应是本民族当之无愧的“民族英雄”。因此,岳飞是宋、金时期汉民族当之无愧的“民族英雄”,金兀术则是女真民族当之无愧的“民族英雄”。而这样的在具体的历史时期形成的“民族英雄”概念,不能因为后世出现的民族融合而改变。所以,这里指出岳飞的缺点,也并不是要否定他在民族抗战中应有的“民族英雄”历史地位,而是为了让今人、后人从中汲取教训,避免这样的历史悲剧一代代重复上演。

    岳飞的父亲死得早,故知子莫若母,岳飞在那个战乱年代的成长过程中,其性格上存在的必然性缺陷,没有任何人能比岳母看得更加清楚。“精忠岳飞”是以宋高宗为首的大本营对岳飞为国家、民族、社会作出贡献的肯定及褒奖,而岳母改“精忠岳飞”为“尽忠报国”,则是在警诫岳飞:国难当头,千万不要固步自封,而要不断走出自我,竭尽己力,舍己为国——

    岳飞能打仗,会带兵,身先士卒,同甘共苦,不忘国耻,不忘己责,但就是不懂得如何做人,只知执理,不知尊礼,立身难坚,立家难兴,立国难厚!而中华民族则早在岳飞那个时代之前而至今,就无时不面临着危机,面临着耻辱,做为他的一分子,要是不懂得这个“忍辱负重”及如何负重的话,那你就很难保证不会在力行堂堂君子之时,却意外的做了个区区小人……

    “不知礼,无以立也!”

    君子者立人,小人者立事。

    立人者克己知礼,立事者纵己执理。

    岳母的良苦用心,岳飞明白吗?

    今人明白吗?

    悲夫!

    转自铁血 http:\/\/www.tiexue.net\/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书友们都在看

沧元图

作者:我吃西红柿

分类:玄幻

更新:2021-04-19 04:16:12

最新:完结感言

伏天氏

作者:净无痕

分类:玄幻

更新:2021-08-09 12:49:49

最新:第2723章 成魔

大道朝天

作者:猫腻

分类:玄幻

更新:2020-08-21 20:31:55

最新:后记(窗外的湖)

元尊

作者:天蚕土豆

分类:玄幻

更新:2021-01-30 22:48:49

最新:完本感言

天下第九

作者:鹅是老五

分类:修真

更新:2021-02-21 15:01:24

最新:新书《弃宇宙》发布

三寸人间

作者:耳根

分类:修真

更新:2022-06-01 04:27:12

最新:新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