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鹖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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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法的完善与公开,也是文明发展的必然,而由此诞生的法家思想,它也是会必然出现的。
而鹖冠子想要告诫赵主父的,即莫要像曾经郑国那些抗拒“刑鼎”的旧贵族那样,对“新事物”的出现持抗拒心理,而是应该豁达地去接受它,因为很多“新事物”的出现,是(文明发展)所必然会出现的,它不会因为个别人的阻挠就终止或者消失。
在鹖冠子讲述这段时,蒙仲在旁亦是仔细听着。
不过,由于他也是道家弟子,并且也从他老师庄子那边听过类似的言论,因此鹖冠子所讲述的那些,倒也没能使他感到有多么新奇——毕竟这就是道家的“顺其自然”主张。
唯一感到新奇的,即鹖冠子对于“无为”的重新定义,他在道家无为治国思想中加入了法家思想,将“无为”定义为「法规律而治」、「法制度而治」,即先制定良好的法制秩序,再来实现“无为而治”。
比如说,鹖冠子认为应该严格规定国家的新政体制,伍(五)家为伍、设伍长;什(十)伍为里,设里司;四里为扁,设扁长;十扁为乡,设乡师;五乡为县,设县啬(sè)夫;十县为郡,派士大夫守卫。
在此基础上,伍长、里司、扁长、乡师,到郡大夫,再到柱国(将军)、令尹(国相),逐级负责告奸、举贤、行教、布令,且按规定向上汇报,而君主也逐级下达命令。
鹖冠子称此为「天曲日术」,可以让“为善者可得举、为恶者可得诛”。
不得不说,鹖冠子的这套国家体制,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带有楚国制度的影响,但它却比齐桓公、管仲时期的齐法更严密,比商鞅治秦的法度更具体,将道家的“法天地思想”转化为“法制度而治”。
纵使是梦中国,亦获益良多。
“蒙仲,你觉得如何?”赵主父笑问蒙仲道。
蒙仲想了想,回答道:“鹖冠子所说的「法制度」,在下理解为,使国家形成一种良性的秩序……”
“秩序?”鹖冠子闻言眼睛一亮,笑着称赞道:“这个词用得好。”
的确,他所主张的法制度,其实就是使国家形成一套良性可持续发展的秩序,而在此基础上,君主就能实现“无为而治”。
必须承认,此前道家“无为而治”的思想太过于深奥,以至于纵使赵主父这样的君主有时候也琢磨不透,而鹖冠子的主张,却浅显易懂,使赵主父明白:哦,只要按照这套制度施行,就能实现“无为而治”。
在阐述了以上的想法后,蒙仲点点头说道:“在下觉得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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