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一章 裂土而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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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一章 裂土而封(第 3/4 页)
而在这个时候,失礼就是一件很严重的事情,丢官去职都是轻的,是以人人肃穆。
段玉祭天之后,命郭百忍读着分封的旨意,大体就是将昨夜宣布的赏赐确定下来。
旋即,大夫先上前,恭敬行礼,宣誓效忠。
段玉授予用白茅包着的土壤,以示分封赐土之意。
原本,还应该赐予青铜铸的大鼎,鼎上用铭文将分封的封邑正式确定下来,有的还会赐予铜钟。
这就是‘裂土封茅’与‘钟鸣鼎食’等等典故的由来。
不过铸造青铜大鼎太过费事,云中只是区区一岛,当可从简,因此段玉一律赐予丹书铁券,上面详细记述了每个封臣获得的封地位置、大小,还有一些重要的权力与义务,用丹书写在铁板上,再将铁券从中剖开,封君与封臣各持一半。
几位大夫起身行礼,从此他们就是段玉的封臣,虽然也有对封君的义务,但就拥有很大的自由度。
当然,封臣还是可以为封君服务,担任原本的官职,酬劳方面也是必不可少的。
大夫之后,就是士。
等到他们一一起身,就彻底定下制度,纵然二代君主想改都是不可能。
“封君授予封邑,封臣便对封君有着义务,此乃君臣契约之道!”
段玉开宗明义,再次宣讲法度:“封臣者,每年需服两月之役,自备弓马、仆从……下士出武士一人,仆从二十……若不能,则以金帛、武器、粮草代之,若不能服役,又没有金帛代替,则削减封地……若士死,其地由嫡子继承,若无子,由其兄弟继承,若有女招赘,则优先继,凡领地继承,需贡金与封君,获得承认……各封邑内部之事,你等自理,外交与军事,必须获得封君同意,与封君一致。”
总体而言,掌握力量者,必须掌握权势。
是以段玉定下武士服役制度,就是要将真正的非凡者拉拢进自己阵营,逼迫手下不断进步。
当然,作为第一批功臣,还是有着优待,可以用武徒、武生、金银代替。
但二代三代之后,若是还如此不堪,领地内经济又发展不起来,无法以金代役的话,那就以地代之!
将土地议价,按照原本应该付出的金钱价值予以减封!
因为你作为封臣无法尽到自己的义务,所以要收回土地,交给真正能服役的人!
虽然一开始可能有些阻力,但段玉还是决定坚持下去。
如此,方能将一些蛀虫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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