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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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在云南,是和人贩子打过交道的,也深入了解过这些组织,他们绝对是为了钱,什么都做的出来的。器官买卖,算是不那么残忍的,因为人是在打麻药的情况下被取器官的,取完也就死了,全程无痛苦。很多被人贩子卖到国外,卖给一些变态组织,当鸭、当鸡是轻的,把你改造成各种奇形怪状的模样,供人取乐才是最痛苦的。
宋侨明跟我讲那些人贩子的时候,就跟我讲过葫娃的事儿。就是把买来的小孩儿塞到一个葫里,只留下头,瓶底留孔插管排泄,小孩儿生活在壶里,变成一个不倒翁,训练他们唱歌,愉悦一些有特殊需求的变态,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而刚才那个流浪汉,被卖到国外干这些事的几率不大,人外国的变态又不是不看脸,但有九成的几率,是被拿去挖器官。
我想到此处,就要追上去,却被唐琳琳一把拉住:“你傻呀!咱们才几个人啊,你要去跟那些人贩子对着干?你以为那些是普通的人贩子啊?人贩子也是分等级的好不好!那一看就是高级人贩子,没准儿还有枪,咱们搞不定的!”
我道:“那怎么办!”
唐琳琳道:“装作没看到!”
话音刚落,醉醺醺的孙邈突然平地一声吼,指着唐琳琳道:“放屁!你这个胆小怕事的女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我辈当仁不让,呀呀呀呀,看小爷我替天行道。”说完,就朝着黑暗的转角处大喊一声站住,整个人冲了出去。别看他喝醉了,那速度却是不慢,快的跟兔子似的。
唐琳琳气的跳脚,骂道:“天天,我以为我这辈子遇到的最蠢的男人是你,我错了,原来还有比你更蠢的!这小子压根儿没长脑子吧!”
我道:“他不是没长脑子,他比我们勇敢。”
唐琳琳气急败坏道:“他不是勇敢,这就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大少爷,我看他根本不知道怕字怎么写!”
事实上,我觉得唐琳琳说对了,姓孙的小子,给我的感觉就是出身不简单,后台硬,所以无所顾忌惯了,他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害怕。
但现在说这个还有什么用,人都已经冲出去了。
唐琳琳虽然气急败坏的在骂,但我俩还是立刻跟了上去。
刚一过去,就看到黑漆漆的路口处,停着一辆车,而且还是一辆‘别摸我’,车窗是不透视的那种,所以我们根本看不清里面的状况,但周围唯一的车只有这一辆,而且它正打算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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