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七章 我这么英俊都不敢说和萝莉合体,你哪来的勇气
书海居 m.shuhaiju.net
第一百八十七章 我这么英俊都不敢说和萝莉合体,你哪来的勇气(第 2/4 页)
泰黄解释起来,啸风早年是个争勇斗狠的海盗,但家大业大之后就不怎么出海活动了。他坐镇新加坡澡堂,控制着海上通道,成功转型成幕后boss,掠夺行动都交给手下来办。
“那好吧,返航回新加坡,越快越好。”
“明白!”
……
此行出港掠夺的戎克船已经完成任务,即便罗素不说,泰黄也准备满载而归。船员在他的大声呵斥下清理完甲板,整理好掠夺的财物和肉票,降下旗帜转舵开始返航。
海盗旗只有掠夺目标进入攻击范围时才会升起,作为一种恫吓与警告的标记,可以目标主动投降并接受洗劫。
啸风身为九大海盗王之一,拥有自己独特的海盗旗,罗素惊鸿一瞥,一面紫色旗帜,画着一只握刀的金色手臂。
大海上的航行并不愉快,至少对罗素而言是这样,刚开始的时候,他还对冒险有些期待,但一望无际的大海看久了就觉得单调无聊,而且比起大海,他更喜欢脚踏实地的陆地。
因为满载而归,前舱里塞了很多‘货物’,戎克船返回新加坡老巢需要两天的航程。泰黄非常狗腿将船长室让给罗素,说是船长室,但其实就是船上最大最干净的房间。
对罗素这种现代人而言,这间屋子勉强能住,如果能忍受臭味的话。
泰黄精心准备了晚餐,海鲜、水果、肉食,船上有个海盗是厨子出身,手艺不错,很符合罗素的口味。当然,餐桌上少不了被海盗视若比生命还重要的朗姆酒。
朗姆酒是以甘蔗糖蜜为原料生产的一种蒸馏酒,也称为糖酒,口感甜润、芬芳馥郁,纯天然的酒品,陈年朗姆酒有种无与伦比的口味。
海盗是把脑袋栓在裤腰带上的高危职业,随时都会送命,所以每次掠夺之后都挥霍无度,三天饱三天饥更是习以为常。这种情况下,价格相对便宜的朗姆酒就成了首选,尤其是最便宜的劣质朗姆酒,深受海盗们喜爱。
罗素以前没喝过这种酒,第一次品尝感觉口感还不赖,细腻、甜润,有种驱之不散的清香,加上酒精含量不高,十分适合大口豪饮。
两杯下肚,罗素的思维又开始跳跃起来,手中的朗姆酒让他莫名联想琴酒和伏特加。
对,就是那个神秘了25年的黑衣组织。
-->>(第 2/4 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书友们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