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四章 人命关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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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四章 人命关天?(第 3/3 页)
“案子还可以这么办?”
“不这么办不成,要是我们河南判的都没错,那还要刑部干什么。”
韩秀峰忍不住笑了,想想又好奇地问:“王老爷,这次进京拢共花了多少部费?”
王检校竖起两根手指。
“两千两?”韩秀峰下意识问。
“两千两够干嘛,是两万两!”
“这么多?”
“你觉得多,人家还嫌少呢!”王检校喝了一小口茶,苦笑道:“这银子不花不成,你真要是敢不花,这次呈报的两百多桩案子估计得有一半被驳回,而且是一次又一次驳回,能把我们驳得焦头烂额。”
“不会这么夸张吧,你们秉公办案,他们咋刁难?”
“没那么夸张?韩老弟,你说得倒轻巧,你是晓得刑部的那些老爷和那些老爷下面的那些个胥吏有多难缠。近的不能瞎说,我就跟你说个乾隆年间的案子,直隶有个叫马二的,无故跟素无嫌隙的陈某人寻衅,情急之下陈某人捡起石头将马二打伤,过了几天,马二抽风死了。”
“后来呢?”
“隶按律拟判陈某人从绞监候减为流刑,又鉴于陈某人为独子,家中有老母要赡养,拟枷号杖责无需流放。”
“被刑部驳回了?”韩秀峰好奇地问。
“嗯。”王检校放下茶杯道:“刑部在批词中说马二伤的全是致命处,且仅过了两天就死了,与原殴伤轻之例不符。直隶据理力争,引用乾隆三年的先例拟流并请留养。刑部再次驳回,紧抓之前呈文里的‘原殴伤轻,不致死’,反推出‘凡伤重,本足毙命者,不得滥邀宽减’,点明案情系伤重足以毙命,并非伤轻不致死,称该案不应适用乾隆三年的先例。甚至质问直隶不查明被杀之马二有无父母,是否独子,就敢让杀人的陈某人存留养亲,是不是‘故为轻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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