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5章 人妖相恋,法犯哪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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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5章 人妖相恋,法犯哪条?(第 3/4 页)
闻言,夜未明心里十分满意的伸出一根手指:
这个重点词“儒生”把握得很好,加一百两!
正所谓“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读书人在古代的地位可是要远远高于很多其他职业的,哪怕再穷酸的书生,走出去也会让别人高看一眼。
许仙读过书,不论对于朝廷,还是其他人来说,都要比没有读过书的百姓更加重要一些。
这一点,也多少可以撼动知府大人心中的天平。
果然,随着那个“意见领袖”开口,下面的百姓也立刻跟着起哄,一时间,要求法海放人的声音一浪高过一浪,更有不少声音要求将法海法办,还世间一个公道。
不过说话的人一多,难免就会出现一些不和谐的声音。
比如……
“哼!法海大师身为出家之人,当然不懂得爱情。肯定是看到许老板家中有贤妻美眷,心生嫉妒,这才从中作梗的!”
“没错!法海,你不懂爱!”
“嘿嘿……法海当然不懂爱,这一点在佛法里就有所提及,毕竟……法海无边嘛!哈哈哈……”
听到话锋居然莫名其妙的被转移到了奇怪的地方,夜未明却是禁不住眉头一皱。
这就有点过分了啊!
咱们有事说事,骂街可是很不好的行为!
而且从之前说话那人的声音判断,这丫的还不是普通的吃瓜群众,而是他花钱请来的几个“意见领袖”之一。
作为一个收钱办事的“意见领袖”,就你这表现……
夜未明背在身后的右手五指张开,跟着猛地一翻:扣五十两!
紧跟着,又立刻伸手一指那个办事最为牢靠的府衙捕头,随之又伸出三根手指,在自己的后腰上面敲了敲:捕头大哥,现在是时候将之前我教给你的那句话,声情并茂的说出来了!
这一次,我额外给你加三百两!
见到这个手势,捕头顿时两眼放光。
他当然知道自己接下来要说的这句话,可能会引起知府老爷的不快。
但这种事情只要不做得太过明显,最多也就是体会上意不明,说话不知分寸,让知府老爷心生不快而已,绝对达不到因此获罪的地步。
为了三百两,让领导对自己心生不满,这样值得吗?
在这位捕头大哥看来,当然值得!
他现在都已经四十多岁了,满打满算还能在府衙干上几年?反正职位做到现在,也算是干到头了,在剩下的几年时间里,能赚够300两银子吗?
那当然是不可能的。
所以,这一次哪怕他丢掉这个捕头的差事,这三百两他也要赚!
更何况,夜未明教他说的话并没有什么大毛病,因此丢掉工作的几率,绝对不超过百分之一。
想到这里,那捕头立刻冲着知府大人躬身施礼:“大人,属下以为,此事应该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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