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章: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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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章:不成立(第 2/2 页)
“原告方所说,只是片面之词,并不足以构成铁证,也无法说服现场的陪审团、旁听团、以及被告方……”
说到被告方的时候。李泽总感觉特别别扭,人家称呼自己都是我、吾,再不济也是在下、小可之类的。他还是第一次见过有人自称被告方的,而且还是自己说出来的。
“原告辩护人说:2015年9月23日晚,原告刘孝悠因为在微薄发布一篇名叫《论当今社会之浮躁青年》的文章,用以披露社会阴暗现实,警醒当代年轻人要知上进,要明事理。却被李泽的粉丝进行了惨无人道的疯狂攻击,又被不知名人士曝光个人隐私上传网络,被网友嘲笑、谩骂、侮辱。对原告刘孝悠的声誉、精神、个人生活造成了巨大的打击。”
“这其实是事情的起因,事情的起因其实也是因为原告刘孝悠曾在《论当今社会之浮躁青年》里,对本人进行了讽刺。而这,其实也并不是原告被被告的粉丝攻击的理由。”
众人一愣。那理由是什么?难道不是粉丝为了维护你,而发起的对刘孝悠的攻击么?
李泽侃侃而谈:“原告刘孝悠的那篇文章,通篇讽刺当今社会的年轻人,这是一种群嘲……噢不,是无差别谩骂、毁谤。他作为过来人的姿态,用一种高高在上的笔法。写出了看不起当代青年人的思想。所以,这篇文章也并不是针对被告个人,也并不是因为他攻击了被告人,而被被告人的粉丝攻击。”
“调查取证我们会发现,这篇文章出现之后,有不少于一千万人进行过对原告的攻击。这就是证据,证明了其中有很多并不是被告的粉丝。这说明什么?这说明大多数青年被原告小看、嘲讽、谩骂、羞辱,而发起的群体反击。”
“法不责众,因为超过了一千万人进行了对原告的攻击,这说明原告的那篇文章本身就自己有问题。根据华夏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刑法条文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小节规定:利用互联网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者,可以构成犯罪。依照刑法条文第二百四十六条处理。”
众人再次一愣,想不通这个李泽把不利于自己的这一条说出来干什么?他怎么会说自己是构成犯罪呢?这不科学,难道说他傻了么?
李泽笑眯眯的看了眼满脸茫然的刘孝悠,又看了眼脸色阴沉的郑东篱,继续说:
“那么我们请注意,情节严重者,可以构成犯罪,可以依照刑法条文第二百四十六条处理。而这个情节严重者,我想请问,这个情节严重者是谁?是哪个人?有没有特定的人?并没有,那是一千多万人,那是一千多万个id账号,那是一千多万个不同的地方,是一千多万个不同的声音。所以……”
李泽一捏拳头,沉声说道:“所以原告方的辩护人所说的侮辱、诽谤,并不成立。如果用一句通俗的话来说,他们并不是一个人在战斗,那是一千多万人在集体谩骂原告刘孝悠。而从这一点也反应出了,原告刘孝悠所作的《论当今社会之浮躁青年》这篇文章,本来就是哗众取宠。”
“本来就是因为自己看不起当代年轻人,而引发的被年轻人群起攻之的事件。这最多定性为一场网络闹剧,根本无法用任何罪名来解释这件事情。原告方辩护人所说的一切判处,也根本无法施加在任何人的身上。这罪名,无法成立,这判决,也无稽可谈!”(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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