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书海居 m.shuhaiju.net
第八章谋事在人,成事在天(第 2/4 页)
如果真的有人从那个孤儿手上夺走了他的羊羔,所有朵颜部的人都有责任骑上马,背上弓箭,拿起刀枪替那个孤儿作战——且死不旋踵!
这几乎是一场交易,彰显了一个很浅显的道理——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这也是一个极为古老的约定成俗的部落法典!
这明显很适合蒙古人,他们就是因为担心被敌人奴役,才抱团生活的,这样的法典虽然古老,却深得人心。
一个国家不但要满足人们对平安富足生活的渴望,也同时要满足人们对更好生活向往的欲求。
所以,朵颜部就有了一个向外扩展的法典——名叫“复仇条例”。
简单的说,当别人拿走了朵颜部的一只羊,朵颜部的所有人就有权利夺回那只羊,并且有权力从敌人那里拿回来更多的东西。
当然,拿走的那只羊自然是要十倍还给原主人,如果还有剩余的部分,则完全归战士所有,朵颜部族长同样不会收税。
管理一个国家当然需要付出成本,朵颜部不收税,却允许交易。
蒙古人在很长时间段里都不是一个合格的交易者。
他们的生活环境太闭塞,消息太落后,这就导致很多人能用一把勺子换取一只羊。
就这一点,云昭并不准备纠正,只有淳朴的人才能成为最好的战士,只有贫困的人才适合拿出自己的生命去战场上冒险。
一个部族有了产出,必定是要交易的,要不然手里的牛羊成精了怎么办?
云昭觉得这种事情完全交给云氏商号就好,免得朵颜部淳朴的牧民们被人家骗。
对于草原上的人来说,如果有一个稳定的交换物产的对象,无论多么的受盘剥,日子也一定会过得比别的部族好很多。
因为,所有人俺出去售卖的都是剩余物资!
-->>(第 2/4 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书友们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