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罗布泊之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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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罗布泊之春(第 3/4 页)
男子喜欢剃光头戴毡帽,只留长长的胡须,体格说不上魁梧,但臂力相当大,这可能和经常划船捕鱼有关。
女子的五官确实很符合后世人的审美,结合了西方人和东方人的优点,只可惜生活苦,年纪轻轻容貌已变了形。
倒是没长大的小姑娘们都是美人胚子,头发从中间分成两部分,在后面编成许多小辫。一个个抱着母亲的腿,伸出头来,睁着大眼睛好奇地看着使节团众人——他们奇特的发式,还有从不离手的刀柄。
这些楼兰人统统穿着罗布麻纺成的粗布,和野鸭皮缝在一起御寒。与离开沙漠后,换了一身光鲜袍服的吏士们相比,真是衣衫褴褛,还散发出强烈的鱼腥气。
事实上,鱼就是这些楼兰人招待使节团的主食,只是做法一言难尽。
即便如此,这个村落的首领,那位满脸皱巴巴的老女巫,还是让各家都取些食物来,这家送来几条鱼,那家拎来一只水鸟,凑一起款待使节团。
孙十万低声对任弘说起他们上次经过此地时发生的事:
“上次吾等在此留宿时,有个村中的少年想要偷走吾等支帐篷的铁撅子去做捕兽圈,被我当场抓住。全村的人都十分尴尬,那老女巫立刻唤来各户商议,你猜最后怎么着?”
“如何?”任弘喝着有些腥咸的鱼汤问道。
孙十万道:“全村每一户人家,包括那少年的父母,都觉得应该将少年处死。这可吓到吾等了,觉得不至于此,傅公提议从轻发落,于是那少年被罚用红柳枝抽打三十下,并赶出村外自己过活。”
起码这次使节团回来,没有在村中见到那少年。
任弘颔首,看来这个楼兰人的村落,是属于朴实的类型,与雅丹魔鬼城里吃人的女野人完全不同。
那个叫“尤还”的渔夫对汉使抱有极大的热情,饭后还领着任弘去看村里最神圣的建筑,祖灵的居所:一座建在干燥高地上的圆屋,周边摆着十几对马鹿的角,内圈则是黑熊和牛的头骨,建筑顶上还竖着一些缠有牦牛尾巴的杆子——这是仿照汉使的旌节做的,此外还有许多胡杨木俑,表情被雕刻得古怪而神秘。
佛教还没传播到西域东部,楼兰人仍保持着延续了数千年的萨满传统。
虽然任弘在悬泉置和一个胡商学过点楼兰话,但这种吐火罗语方言毕竟和汉话是不同语系,他们说快时,只能听得懂大概:
这是个专门在罗布泊边捕鱼狩猎的村落,养的牲畜很少,耕地也没有,得到西边数十里外,占据河畔肥沃土地的伊循城旁,向城主借耕。
而村中之所以对使节团如此礼遇,除了汉使乃是楼兰王和各处城主的座上贵宾外,还因为每次使节团抵达,村里人都能换到一些汉地商品。
男人们最喜欢的就是米酒了,女人则对各种精美的奢侈品感兴趣:丝绸、布匹、漆器,还有梳妆打扮的小东西。
虽然各家能拿出手的唯有鱼干和猎物的皮毛,但还是眼巴巴地与使节团交换起来。
老女巫甚至让人将收藏于建筑物里面的大马鹿角取来,让他们挑选最喜欢的两个,并慷慨相送。
任弘对这个楼兰渔村的印象不错,作为他们善意招待回礼,任弘从自己带的东西里挑了挑,给老女巫一个精致光滑的小铜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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