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八章 生活,需要仪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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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八章 生活,需要仪式感(第 2/4 页)
如今的他,倒是卸下了所有责任和包袱,他只需要去负责杀人,用剑杀人。
这或许,才是属于剑圣的真正快乐。
“还有多远,奉新距离这里还有多远!”
剑圣对着郑凡问道。
剑圣说话,不用吼,直接可以用气机传递,郑凡听得格外清晰,但郑凡回话,就得吼回去了,因为四周万马奔腾,声势实在是有点大。
“你是晋人还是我是晋人,这事你居然还问我!”
“我不知道。”
剑圣回答得很直白。
因为奉新,并不算是什么名城,也不是什么军事重镇,出名的,其实就是奉新纸,乃绘画家的最爱,所以,剑圣也从未去过那里。
可以说,如果不是司徒毅将伪成朝迁都到了这里,这座叫做奉新的小县城,很可能在这场大战中都没有被关注的必要,这种小县城基本都是大战结束大势已定后,可以传檄而定的。
但历史往往就是这般神奇,这座以造纸产业而闻名的小县城,日后在史书里,必然会因此而被重重地添上一笔。
“快了,估计夜里就能到。”郑凡喊道。
这是按照长途奔袭的速度来推算的,为的,就是打一个时间差,当前方报信给后方的信使跑得都没有郑凡这支大军来得快时,你让奉新城那边怎么来得及去反应?
且这里沿线又没有完备的驿站,更没有什么烽火台,司徒家原本的烽火瞭望系统,都是依托天断山脉到雪海关那一线的,压根就没想到自己的国内腹地会成为多方角力地主战场。
而这,其实就是骑兵在这个时代的恐怖之处了,没有电报和电话的时代,骑兵的快速移动,足以让任何防守方的将领焦头烂额。
剑圣的脸色有些略微泛起的潮红,
居然有些中二地对郑凡道:
“我的剑,忍不住想饮血了!”
明明是当世一流的剑,而且在郑凡看来,剑圣某些方面的人品特质,绝对能够让郑凡心甘情愿地去认为他是当世第一剑。
只不过剑圣有点惨,先败家,再败国,然后自己也败了,三连败下去,从个人到家庭再到国家,几乎被一锅端。
“我帮你!”
郑凡大声喊道。
“你个用刀的,你会什么剑?”
这是兵器鄙视链,玩儿剑的,就是瞧不起用刀的。
“我可以帮你包装!”
“什么,包浆?”
“………”郑凡。
……
大军的行进,虽说一直处于一种节奏之中,但各个部队的细分职责还是十分明确的,此时,作为先锋军的是金术可的这支兵马,大皇子也在其中。
貔貅的奔跑速度确实比战马要快,而且耐力也更好,大皇子此时就像是一个开着兰博基尼到快递站上班的快递小哥,想低调也低调不起来。
不过他一直都很守本分,既然被靖南侯贬谪到这里来当校尉,他就一直是听金术可的命令行事,没有越权过。
黄昏时分,先锋军抵达了奉新城外围。
“都给某听好了,再往前的这一段,凡是看得见的,无论是军卒还是百姓,尽数射杀!”
金术可直接了当地对自己部下下达了命令,他需要带着自己麾下这七八百号人快速散开,为后续大军的到来提供遮掩。
这会儿,已经没时间让你去分清楚到底哪些是敌军哪些是百姓了,就算是百姓,谁能保证他不会把消息传递出去?
射杀行动开始展开,大皇子也张弓搭箭,没有任何怨言地加入了这场清扫之中。
待得太阳完全落山后,金术可和大皇子二人稍微靠近了城池一些。
奉新城不大,城墙也不算高,看起来有些年久失修,总而言之,并不算是一座坚城,城外,还有不少帐篷,里头不时传来欢呼笑骂声,还有女人的哭声。
城西和城北,是两处军寨,搭建得很是随意,城南和城东,则像是流民聚落,附近不少流民聚集在这里。
“呵。”
金术可忍不住笑了,这知道的,晓得眼前这是眼下的一国之都,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一座土匪窝呢。
其实,最早开始,司徒毅还是有着一些抱负的,刚登基立国时的那七道圣旨可以看出来其人虽说做出了卖国求荣的事儿,但并非全然没有脑子,他是真的想过好好搞一搞,再建立一个新的大成国,恢复司徒家的荣光。
但望江一战,司徒毅被卖得个干干净净,玉盘城被楚人占了,自己只能“迁都”到这个偏僻小城,所以,此时的他已经彻底是自暴自弃了。
“估摸着,城内外加起来,人马应该差不多两万。”大皇子说道。
这是眼前这个“王朝”,最后的底蕴了。
可能,司徒毅本人已经做好等战事结束后,从野人或者从楚人那里,讨要一个“国公”来当当的意思,并不打算再去追求什么了,他越是折腾,可能完蛋得越快,能得到一个“富家翁勋贵”的待遇,就已经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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