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三章 血战(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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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三章 血战(四)(第 2/4 页)
其实,如果不是楚人的壕沟以及护城渠布置和设计得太巧妙,今日就直接一举压上,效果应该是最好的。”
那堵墙,就是留给楚人的一个念想,让楚人不要从一开始就将城门完全堵死。
给他们一条可以出来的路,同时也是给自己一条可以进去的路。
“明日公孙志想要自己领亲卫冲城。”郑伯爷提醒道。
“听瞎子说,他现在处境挺艰难的,毕竟在燕人这里,他其实算是李豹那一支的背叛者。所以,他更渴望战功和出力。
不过,有他请缨,也挺便宜。”
“那明日,就是真正地一场死战了?”郑伯爷继续揉搓着眉心。
“是的,主上,明日如果没能收获奇效的话,那接下来,大概就是一段时间的攻守方鏖战了。”
“嗯。”
这时,
门口亲卫禀报道:
“伯爷,北先生和野先生求见。”
野先生自然就是苟莫离。
苟莫离在郑凡身边人这儿的称呼就是野先生,郑伯爷这里,除了梁程是在军中有挂职的,被下面人称呼为将军,其余人,则都被称呼为先生。
“让他们进来。”
很快,
瞎子和苟莫离走入帅帐之中。
进来后,瞎子直接往边侧一站,示意自己只是陪着来的。
苟莫离则是直接跪伏在郑伯爷面前,
呼喊道;
“伯爷,明日之战,必然极为关键,胜,则东山堡可一劳永逸,馁,则长久拉锯;
所以,
属下请伯爷再给属下一个机会,
明日属下请派我野人勇士第一批登城!”
这番话,证明对眼前战局有清晰认识的,不仅仅是梁程,还有苟莫离。
其实,苟莫离的战略眼光和战术能力,毋庸置疑,否则,雪海关外对司徒家连战连捷,也不可能出现。
郑伯爷放下了风油精的小瓶,拿出自己的铁盒,抽出两根烟,一根,丢给了站在远处的瞎子。
卷烟在空中飘浮,最后稳稳地落入瞎子嘴唇间。
郑伯爷“呵呵”一笑,自己也叼了烟,随即,桌案上燃烧着的蜡烛飘浮起来,凑到其面前,火苗分毫不差,帮忙点好了烟。
梁程在旁边装没看见,
要是樊力在这里,估计得说一句:
事儿逼。
吐出一口烟圈,
郑伯爷夹着烟,侧着身子,看着跪伏在下面的野人王,
缓缓道;
“冲城,要死很多人的。”
苟莫离抬起头,咧开嘴,笑了,
道:
“求伯爷,给属下一个死人的机会,总得有人第一轮上去,不求什么配合娴熟,也不求什么个人武力,
只求一个,
悍不畏死。”
郑伯爷的眼睛眯了眯,抖了抖烟灰,道:
“成。”
“多谢伯爷成全!”
………
帅輦,再度被牵引出寨,只不过,停留在了军寨外不远处。
一身金甲的郑伯爷站在上面,在其身后,左侧,站着的是阿铭,右侧则是剑圣。
帅輦下方,则是高毅亲自率领的一众亲卫。
帅輦边侧,有一根栏杆,栏杆上挂着“郑”字旗,同时,一把紫色的长弓也被绑在那儿。
自古以来的战争,除非那种强弱分明的碾压平推,否则,大多数时候,打的,都是士气。
尽可能地削减对方的士气,这是为将者的水平体现,但同时,如何保证和提升己方的士气,这是为将者的基础职责。
郑伯爷不喜欢穿这套金甲,
郑伯爷也不喜欢这把颜色过于鲜亮的长弓,
但为了安抚军心,
他必须在今日,大大咧咧地就站在这儿,让其麾下的士卒、辅兵以及民夫们,看见他。
果然,在第一批正军出寨从帅輦前过去时,士卒的精气神都为之一振。
随即的辅兵和民夫们,更是如此。
因为无论如何,他郑凡,都是这支大军的主心骨,吉祥物,听起来似乎有点“玩物”的意思,但那是另一个时空现代演变出来的,在当下这个时代里,一军主将,就是全军上下的魂。
公孙志率军来了,其下马后,领着一众亲卫,主动来到帅輦前,直接单膝跪下。
其身后数百亲卫,也一齐跪下。
“末将,参见伯爷,伯爷福康!”
站在帅輦上的郑伯爷左手把着刀,右手虚抬,道:
“公孙将军请起。”
“谢伯爷!”
公孙志站起身,其身后亲卫也都站起身,唯独一个靠着公孙志也是身着甲胄,但看起来也不过是十岁出头的少年没有起身,依旧跪着。
其实,郑伯爷先前就注意到他了,无他,这个身材在一众如狼似虎的亲卫堆里,实在是过于显眼。
公孙志指了指还跪在地上的少年,道:
“伯爷,这是犬子,公孙寁。”
“公孙寁,见过平野伯爷,平野伯爷福康。”
说完,小小年纪的他又磕了三个头。
这个意味,就不同了。
已经脱离了上下级的见礼,同时,也脱离了一般叔伯辈分的见礼。
公孙寁,原名李寁。
镇北侯府镇北侯之下七大总兵,有六个,是镇北侯的义子,全都姓李,包括李富胜也是这般。
李富胜,原本姓郭的。
这种义子制度,在燕国影响极为深远和普遍,尤其是在军中。
但类似李富胜,他的孩子,是可以姓回郭的,因为军中的义子,他也就是起个军中一家亲的态度和意思。
但李豹不同,李豹是孤儿出身,他压根就没有自己的姓,所以,他的姓,就是李。
而公孙志,原本就是其义子,改姓了李志,随后又招纳为婿,所以,公孙志的儿子,原名就是李寁。
公孙志之所以最后选择和李豹之子分道扬镳,带着本部人马分出来,想让自己改回公孙姓是小,想让自己儿子改回姓氏是大。
“伯爷,我是个粗人,自认为教不好孩子,我娃儿脑子可以的,我也怕留在我身边被我给耽搁了,所以,请伯爷受累,帮我调教。
公孙志在这里,给伯爷磕头了!”
说完,
公孙志再度跪伏下来,连磕三个头。
这其实,就是托孤的意思了。
自古以来,托孤,都是大事,因为你得求人家帮你的血脉进行延续,你欠人家的,是天大的恩德,三个响头,理所应当。
野人王曾对郑伯爷说过,因为郑伯爷只习惯于朝上看,所以感觉那些蝇营狗苟的事儿,很少。
这是因为郑伯爷上头,真正能入郑伯爷法眼的,也就南北二侯加燕皇等少数几个人。
任何地方,人少,他自然就清静。
但若是往下看,看着自己身下的盘根错节,就如同像是看蚂蚁在泥土里打洞一样,密密麻麻,九转十八弯,别有洞天。
公孙志托孤,并不是因为他今日要率兵去冲城。
事实上,以公孙志的武力,再加上他身边必然会拼死保护他的亲卫,除非运气特别差或者打死都不退下来,否则,想战死在今日,也挺难的。
他托孤,其实也是给质子。
一如那些小国会主动地将国内的世子送入四大国国都一样,就是让他们为人质。
这也是表明了一个态度,就是我跟你混了,我儿子就留你身边了!
郑伯爷帮靖南王养儿子,自此之后,郑伯爷就被世人看成坐在靖南王这条船上的人,是怎么洗都洗不干净了。
公孙志此举,也是一样。
托孤之谊,无论是他这个当爹的,还是其身边的这个少年公孙寁,都不是说断就能断的。
外加公孙志本就分离出了李豹一脉,本就名声不好,若是再脱离平野伯一脉,无论是官场还是军队里,都很难再混下去了。
这时,
宫望也领着亲卫过来,恰好看见了这一幕。
其实,这时候,谁都清楚,他们俩,包括他们的部下,以后都是靠平野伯这个山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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