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四章 全军出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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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四章 全军出击!(第 1/4 页)
“轰!”“轰!”“轰!”
箭塔被推倒,前倾之下,顶端倒扣在了城墙上,成了一座再坚实不过的梯子。
与此同时,
苟莫离手中的大旗向前一指,
吼道:
“星辰就在前方等待着我们,上吧,星辰庇护的勇士们!”
一众身着藤甲的野人持刀嗷嗷叫地向前冲去。
公孙志举着长刀,大吼道:
“世人辱我背信弃义,世人脏我人走茶凉,但世人不可辱的是,我等,都是镇北军出身,镇北军儿郎,随我杀楚奴!”
在公孙志的率领下,一众亲卫甲士跟着他向前冲去。
樊力摇晃了一下身子,骨节位置发出一阵脆响,斧头向前,
吼道:
“乌拉!”
“乌拉!!!!!!!!!”
他们是第一批次的登城兵马,这第一批,首先必须悍不畏死,其次则必须是精锐,因为他们是破局的关键。
攻城战不似野战,双方腾挪的空间几乎没有,在外围能做到极致之后,只剩下最为原始的拼杀,所谓螺蛳壳里做道场莫过如是,不过少了一份前者的优雅细腻,多了一股直接的野蛮。
在梁程的安排下,野人部冲的是中间端的城墙位置,而公孙志部和樊力部,则分别打的是这面城墙的两端。
中间的野人,需要以近乎是“送死”的方式,来吸引住这面城墙上楚军的大部分注意力,给两翼减轻压力,以使得两翼精锐可以趁机撕扯开空间。
其实,城墙就这么宽,东山堡是一座军堡,又不是都城,那种几辆马车并排可以行使的城墙宽度是不存在的,所以,进攻方受限于条件,所能投送到战场上的兵力其实有一个定数,一旦守军熬下来,下面的,就自然而然地成了添油战术;
但反之,其实守军能往这面城墙上所投送的兵力,其实也是一个定数,因为一面城墙他就只能站这么多人,就算你摩肩接踵地把人给堆得严严实实,不说守军还怎么发挥怎么挥舞兵刃,就是真这般弄了,其实也就是一个定数罢了。
所以,一般守城方会在城墙后方,在面临战事时修建起一些工事,讲究点的,是“城楼”,就是在城墙后头,再加一道高出一层的“城墙”,紧凑点的,那就是修建箭塔。
其本意,无外乎就是在这狭窄的对接面上,尽可能地增加自己所能投送和所能使用的兵力,在特定的局部区域,形成自己的兵力优势和箭矢优势。
其实,楚人也是这般设计也是这般做的,但奈何雪海关部的攻城器械实在是憋造了太久,在投石机的饱和轰砸之下,东山堡的城墙倒是没出什么太大问题,但后期所修建的塔楼几乎完全被摧毁。
站在帅輦上的郑伯爷双手负于身后,这会儿,要说不紧张,是不可能的,虽然有了公孙志和宫望两部的加入,也有了野人王所蛊惑的野人死士裹挟,但郑伯爷依旧不想在这里打成一个旷日持久的局面。
这是为将者的一种基本准则,脱离了什么“养寇自重”的局限,毕竟,不管怎么样,只有整场伐楚战事顺利,一张张翻牌过去,最后像是多米诺骨牌效应一般,一座座军寨军堡被攻克乃至于镇南关也随之“倒塌”,这,才是最符合雪海关战略安全角度的结果。
和这些相比,
一战而克东山堡的军功什么的,郑伯爷其实不是怎么在乎。
因为他的军功,已经饱和了。
瞎子曾和他一起分析过,一个军阀的成长,简而言之,分为两面,一则为名,二则为实力。
有名无实,只是个绣花枕头,中看不中用。
有实无名,则不能服众。
现在,郑伯爷的名声,因为军功和公主的事儿,已经溢出了。
所欠缺的,是靠着巨大名望发展的时间,也就是所谓的名望变现。
所以,这场战事,至少,自己手头上的战事,越早结束就对郑伯爷越有利,一来可以对大局起到激进作用,二来,雪海关那儿的压力,也能小一些,也能抽出手,一边继续吃着战时朝廷的补给,一边开始收编整合公孙志和宫望两部。
人都已经“自荐枕席”到这种地步了,郑伯爷可没想着去装什么柳下惠。
最最最直接的是,
看着自己麾下以及名义上自己麾下的士卒上去前仆后继,下饺子般从城墙上摔下来,这种场面,作为主将,必然是不好受的。
郑伯爷深吸一口气,又缓缓地吐出,低头,看了眼自己身侧正托举着蛮刀的公孙寁,又看向阿铭,道:
“吩咐下去,帅旗和大鼓,准备好。”
“是,主上。”
剑圣好奇道:“这是打算关键时候,自己也压上?”
帅輦的作用,一方面是稳定军心,因为帅輦很高,同时还有极为明显的装饰,在战场混乱的环境下,能方便士卒看到。
另一方面,在最关键的时候,帅輦的前进和后退,往往是主帅意志的实际体现。
“如果真的是只差临门一脚,我愿意赌上一把。”
郑伯爷如是回答。
剑圣点点头,道:“不容易。”
言外之意就是,你这么怕死的一个人,能做到这一步,确实是很不简单了。
随即,
剑圣像是又想到了什么,指着亲卫抬到帅輦上的战鼓,道:
“我来擂鼓?”
“好像有些浪费了。”郑伯爷笑道。
剑圣倒是无所谓,道:“反正猪也杀过了,我倒是挺想尝试一下打鼓的。”
“您就不能飞身上去,直接怼掉一路?”
现在,攀附在城墙上的塔楼众多,剑圣无论在哪一路,说是直接改变局势,那不可能,但至少那一路,可以更为犀利。
“我只保护你。”剑圣顿了顿,补充道:“你上的话,我也上。”
“别激我。”
“没激你。”
“我也是拿命搏出来的今天。”郑伯爷说道。
“哈哈哈哈,这世上,但凡高位者,不是年轻时自己搏过命,就是祖辈曾搏过命,以前的你敢搏命,现在的你,不见得敢了。”
“但我觉得我自己还是曾经那个少年。”
“牙有点酸了。”
“可惜了。”郑伯爷感慨道。
“怎么了?”剑圣问道。
“这是燕楚之战,是争霸之战,倒是没什么好的冠冕堂皇理由可以忽悠你来帮我卖命了。”
“感谢你的诚实。”
“哦不,还是有的。”
郑伯爷伸脚踩了踩帅輦,道:
“这儿是晋东。”
剑圣眼帘微垂,他已经猜到眼前这个男人,想说什么了。
“曾经,这里北接雪海,南承镇南,晋、雪原、楚,三地商队往来不绝,故而,这里虽然称不上什么塞上江南,但老百姓的日子,还算好过。
只可惜,战乱频繁,导致这里十室九空,不说什么民不聊生了,民都看不见几个了。
我是想着,这仗,早点打完,我呢,大概率就能掌控住这里,到时候,流民可以归家,这里,也能像雪海关那儿一样,开垦种田建造民屋发展作坊。
晋地,
苦啊,
晋民,
苦啊。”
感叹完,郑伯爷还看向身边的剑圣。
剑圣不为所动,甚至看起来还有些想笑。
随即,
郑伯爷自己也忍不住笑了起来。
边上的公孙寁有些疑惑地看着二人,其中一人,是自己父亲都极为敬重和畏惧的平野伯爷,另一人,自己父亲告诉自己,是那位传说中的晋地剑圣。
公孙寁初来乍到,做事,自是带着一分小心翼翼,也尽可能地去察言观色,但他眼下,是真的看不懂了。
明明在说的是很悲惨的民间疾苦,结果二人发出的,却是爽朗的笑声。
郑伯爷叹了口气,道:“人都是会变的啊。”
“不是变,只是经历得多了,就会变得习以为常。”
郑伯爷点点头,道:“我也曾思考过这个问题,因为我发现自己开始变得越来越冷血,你应该知道,早年间,我曾做过民夫,当时,镇北侯府的郡主将我们这一队民夫当作了诱饵。
但现在,我看着他们时,往往会感受到一种,相似的感觉,他们在我的视野里,开始渐渐模糊了,不再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而是我手里一张张叶子牌。
我可以毫不犹豫地打出去,变着花样地打出去,为的,就是最后赢钱。”
剑圣站在一边,没说话。
郑伯爷继续道:“我这些天,其实一直都在思考,我身边很多人,也在帮我思考,因为我能在他们的身上,看见一些思路。”
“我听闻,乾国的文士和楚国的大贵族,都很喜好清谈。”
“那是吃饱了撑的,他们喜欢的,是那种意境,而我想要的,是能够抚慰我自己内心的一个结论,至少,是一个体系,体系这个词,相当于你们剑法里的一套剑式。”
“明白。”
郑伯爷舔了舔嘴唇,
道:
“我从苟莫离身上看到了很多东西,从我很多手下将领身上,也看出了很多东西,当然,最后让我看清楚的,给我以最大启发的,其实是你,虞化平。”
“还是拐到我身上来了。”剑圣露出了果然的笑容。
郑伯爷摇摇头,道:“不是,其实,如果刨除打仗的话,真正自己拿着兵器杀人,你杀的人,肯定比我多得多。”
“是。”
“任何带着负罪感的事情,做多了后,我们都会麻木,慢慢地,习以为常。
正常人,第一次见自己父母杀鸡,杀鱼,肯定也会觉得害怕不忍,但不久后,他们自己也会杀得很利索,只为,接下来全家人的一顿美餐。”
“所以,平野伯爷,您到底想说什么。”
“我想说的是,如果这种生活,这种节奏,这种格局,注定会让我对一些事情越来越麻木的话,那就,让他麻木好了。
因为人的下线,往往是越来越低的。
乾国东海,有一群人,他们一辈子几乎都生活在水里,不得上岸,为官府或者大户所用,采集东海珍珠,他们被称为采珠人。
越是年纪大的采珠人,他们就能潜水潜得越深,但同时,他们就又越是喜欢躺在礁石上晒太阳。
所以,一些事儿,既然要做,那就做呗,只要我还能继续对美好的事物继续保持美好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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