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四十三章 上吧,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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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四十三章 上吧,儿子!(第 1/4 页)
(上一章刀名写错,应是乌崖,已修改。)
………
喊出一声“有刺客”,是一种本能反应;
还好,郑侯爷脑子仍算清醒,清楚身边唯一的护卫早就做好了准备,所以,没喊出:“快来护驾”。
那被郑侯爷一刀捅死的,叫马瘸子,是望江上游的一个水鬼,所谓的水鬼,做的,其实就是水匪的营生。
有人出大价钱,让他带着俩手下在这里等着,杀俩仇人。
这单,他接了,他自幼水性极好,且也算是个入了品的小高手,身上穿着鱼皮缝制的衣服,所以站在上方的郑侯爷看见的是黑黑的身影上来。
水下的温度,其实还好,冷是冷,但还能忍受一会儿,按照往常的流程,是他在下面动手,另外的两个手下在岸上冲过来。
只可惜,
他就这般的死了;
或许,若是他知道自己这个小小水匪到底是死在谁的刀下,会觉得很是欣慰,至少,死而无憾了;
但,
于今日,他和他的两个手下,主动只是陪衬,不起眼的陪衬。
一如一块石子,丢过去,问个路,也就这样了。
两个手下此时已经向这里冲来,但当他们看见郑凡脚下的冰面开始呈现出血红色后,已经意识到发生了什么的他们果断地抛弃了那位平日里喜欢苛刻他们的老大,开始折返跑。
他们只是水匪,喝酒吃肉时会吹嘘自己是江湖人,可毕竟没什么血性,见是狠茬子来了,自然就开溜。
然而,
往回折返跑的二人没跑多远,一根长枪就斜向飞了过来,将其中一人穿透后又刺入另一个人的胸膛,枪尖距离冰面就差个丝毫,被尸体架住了。
一身穿青色长袍面容素净的男子闪身而出,将长枪取出。
男子头发有点蓬乱,胡子拉渣,但这份忧郁的气质加上手中的这杆长枪,浑然间,似乎有种天地一体的压迫感。
这倒不是郑侯爷在瞎吹和脑补,
现如今郑侯爷好歹也是五品高手了,对他人的气机感应自然也就更上一层楼。
是个高手;
郑侯爷回头看向剑圣,
剑圣开口道:
“沥龙枪。”
“历天城魏忧,见过剑圣。”
江湖百兵之首,是剑,且自古以来,就有剑客攻势当一甲的说法;
但这并不意味着,用其他兵器走其他路数的人,就一定弱了。
兵器是兵器,人是人,终究还是人在驾驭兵器。
魏忧,曾任闻人家护卫总管,后因擅杀闻人家一嫡系子弟,和闻人家反目,下落不明。
其手中的沥龙枪,曾被姚子詹称赞为晋地枪魁。
众所周知,姚师不会武功,但更众所周知的是,姚师从不拍废物的马屁。
郑凡默默地后退了几步,站到了剑圣身后。
心里,当即踏实了不少。
心里犹豫了一下,自己要不要先跑,因为他觉得剑圣击败眼前的这位,应该是没太大的问题的,拦下,更是没问题。
只是,郑侯爷的目光只是向岸边一扫,就察觉到了一股微妙的气息。
这是一种警觉的本能。
如果能及早过江,剑圣早就带着自己过了,之所以先前故意站在这儿没动,一是可能对岸也有人藏着;
二则是……
郑侯爷看了下脚下,
俗话说得好,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但眼下,
下地,是可行的。
是的,还没交手呢,郑侯爷就已经选择好了逃跑的路线。
大丈夫生于世,当领千军万马驰骋,岂可逞那匹夫之勇?
“为何而来?”
剑圣开口问道。
其实,按照剑圣原本的性子,你来了,要打架?那便打架吧。
言语越多,证明你顾虑越大,心思上已经出现了,能不打就最好不打的倾向。
因为剑圣得为自己身后的这位负责;
“为杀燕人的平西侯。”
目的,很明确。
郑侯爷喊道:
“今日赶路太急,身上染了太多风尘,不如来日我沐浴更衣后,与君大战三百回合?”
说的是屁话,
但问题是,现在局面不明,很显然,对方不可能就一个沥龙枪,所以,只能用屁话来打发时间。
郑侯爷虽说未曾在真正的江湖上摸爬滚打过,但带兵打仗的经验多了后,其实更懂得这个道理。
很多时候,双方对垒时,你没那么多场面让你大开大合地冲阵厮杀,很多时候都得靠这种屁话屁事儿来打发时间。
“让平西侯失望了,今日是个好机会,一离开今日,想杀你,就太难了,忧,办不到。”
很直接地认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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