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国公圣明(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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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国公圣明(3)(第 3/4 页)
更体现在官员体制安排上。
选人为什么又叫幕职官?因为他们是从前唐代和五代的节度使藩镇除授的那些官职,属于外人,需要戒备和提防。
京官为什么大于选人,因为他们是赵官家自己录取的进士以及自己考察、审核后提拔起来的亲信,是自己人。
所以选人要是想转京官,就一定要接受从头到脚到祖宗三代的全面考察。
除此之外,他们还需要举主。
不是一个,而是五个。
且其中必须有一个是监司官!
而且这个监司官必须是这个官员所在地的路转运使或者提举常平公事或者提点刑狱公事。
为什么?
因为以上三者,皆是赵官家自己亲自除授的。
举主对该官员,承担着一切责任,负有连带义务。
也就说,若他们举荐和担保的这个人升官后贪赃犯法,渎职害命。
他们一体承担,一体追责!
于是,在北宋,选人想要转京官,千难万难!
没有足够的政绩和足够强大的人格魅力,是无法说服五个高官为一选人联名担保的。
而一般来说,能够凑齐五个举主的选人,再怎么说,他的能力和才华,都是无可辩驳的。
举个例子,如今的大宋陕西经略安抚副使知延州范仲淹,就是从选人杀出来的!
范仲淹当年科举,只是考中了蔡奇榜的乙科第九十七名,连个同进士出身都没有捞到,自然不能为京官,只能沦落为选人,初除广德军司理参军,一个九品芝麻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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