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国公圣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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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国公圣明(5)(第 2/4 页)
譬如,底层农民,几户人或者十几户人结保立契,一起购入耕牛、耕具,共享其使用、收益。
沿边的弓箭手们,若是没钱买马,那就十几户相同境遇的人,一起结社买马。
就连官府也搞这种事情,大宋的官田,租佃给民户,也是和民户立契,定下种种条文,约定产量多少交多少租子,若超出了某个标准,就有优免和奖励。
在赵昕的前世,他统治生涯的中期,大宋甚至出现了最早的职业经理人——干人。
但是……
凡事都要讲一个但是。
大宋确实商业发达,城市繁荣,贸易鼎盛。
然而……
北宋终究是一个大一统的中央集权的封建王朝!
官,才是这个国家真正的主人。
而且,经历过唐代到五代的变乱后,士大夫们尤其重视中央集权。
几乎所有士大夫都认定,五代那么乱,就是中央没有威信的结果。
所以,大宋王朝,中央掌握所有权力。
不止是正治权力和军事权力,还有经济权力!
所以,大宋商业可以发展,手工业可以发展,城市可以繁荣。
但是,大商贾见一个打死一个,或者说见一个就使劲褥羊毛,直到褥死!
当官的想搞死一个区区民间私人商人,简直不要太容易了。
太祖的时候,大将李汉超戍边,李汉超为人贪婪而好色,一到边关就放羊了,作威作福,为非作歹。
于是,将当地一个大商人的女儿强抢为妾,还强令后者借了一大笔钱给李汉超。
苦主忍无可忍,就进京告御状,官司打到了皇帝面前。
猜猜看,宋太祖怎么处理的?
答案是根本没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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