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丹妮莉丝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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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丹妮莉丝法典》(第 2/4 页)
“放心什么?”瘦猴疑惑道。
“之前我一直担心,女王陛下在解放阿斯塔波后会带着无垢者离开,毕竟,她要回维斯特洛复辟坦格利安王朝,那样的话,咱们可就惨了。”
“法典与她离不离开有什么关系?”杂技师还是不太懂。
自由学者摇摇头,神情激动指着大金字塔方向,感慨道:“丹妮莉丝女王比我想象的更英明神武、勇敢无畏。
她真的想要改变世界,也有能力改变腐朽的旧世界。
并非我之前担心的那样,解放奴隶只是一时间的小女孩儿同情心发作。”
“喂,学者先生,别在那感叹了,快点告诉我们布告上都写了什么。”旁边不识字的市民急不可耐跺脚道。
“喔,我看看......”自由学者再次将目光移向布告墙,朗声念道:“1.诸神之下,世人身份有别,但皆生而自由,奴役他人为第一原罪,必受神灵与真龙的诅咒。”
“好!说得好,我们生而自由,奴隶主该下地狱”
“龙之母万岁,丹妮莉丝女王万岁!”
“米莎,米莎!”
......
法典第一条念完,周围新自由民皆大声叫好。
学者却微微皱起眉头,他发现这条法律并没详细说明对贩卖奴隶之人的惩罚。
诸神的诅咒如果有用,阿斯塔波还能存在六千年?
还不如说“必受巨龙龙息一口做惩罚”来得实在。
他却不知,丹妮也是用心良苦。
《法典上册》只是告诉世人那些事能做,那些不能做,写的相对简略与通俗,以增加法典的流通性与被接受度。
第一条便写得太详细,不识字的市民看着累,八成还记不住,同时还会忽视下方同样重要的法典条款。
不如将《丹妮莉丝法典上册》变为“大家都知道”的习俗与传统,真正判刑的时候,有《丹妮法典下册》做详细解说。
嗯,将来肯定会有《丹妮莉丝法典下册》,那是为专业人士准备的,比如法官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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