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5章 三顾茅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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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5章 三顾茅庐(第 3/4 页)
“陛下,财政问题要解决,里面水很深,但总结来说,其实就是一个字,税。国家财政靠的是税,而要增收,要不扩大税源,要不提高税率,或是增添税种而已。”
大唐的财税制度是继承的隋朝,基本的税制就是以均田制和府兵制为根本的租庸调制,这种制度非常简单,按丁征税,每年每丁租粟二石,调绢二丈、绵三两或布二丈五尺、麻三斤,一年再服免费的役二十天,未服满,每日折绢二尺为庸上缴。
这种税制很简单,设计之初,理想下的税率是四十税一,因为理想状态下一丁是授田百亩。
唐朝的租庸调其实比隋朝时是下降了的,比如隋初是以床为单位征税,一对夫妇谓一床。因为这种夫妇税率高,还导致当时很多人宁愿单身,或是搭伙过日子也不举办婚礼。后来改成按丁征税,一丁田租三石,到唐朝立国后,改为两石,税率下调许多。
除了这些正税正役外,没有其它的工商税了。
这样的税制,好处在于收税的时候简单,一目了然。
但不足之处在于,均田制其实推行的不够,多数丁口并不能足授,导致税率实际上是大大提高,远不止三十税一。
其二呢,没有工商之税,不禁盐铁,就导致了税种单一,财收不足。
尤其有一个大问题就是,大唐拥有许多不课户,不课丁。这个不课人口占到了此时总人品的起码一半以上,这是很大的问题。
只有成年男丁要纳税,女人孩子老人不纳税,而官员、府兵又不纳税,奴婢、部曲也不纳税、僧侣、道士、尼姑、女冠也不纳税,许多非正州的蛮夷胡虏等等,都是不纳税。
更别说宗室贵族了。
就算那些地主豪强纳税,可也都跟普通丁口一样纳税。
这就极不符合税收的根本逻辑,本质上唐朝的税就是一种人头税而已。
有钱没钱,交一样的税,还只对一部份人征税。
这种情况下,朝廷能有什么钱?
更别说,大唐的税赋,还是实物税,百姓交的都是粮食、绢布等,朝廷要用这些东西,得从全国各地征集起来,然后要转运调动,中间的耗费惊人。
“隋以租庸调制课税,有开皇之治。”李世民道,意思是租庸调这个税制本身是没有问题的,否则前朝哪能有那样的开皇盛世呢?
秦琅只能呵呵了,隋朝结束几百年分裂,天下一统,要做的事情太多,当时定下的这种税制相当简单,也相对宽松,对于战后恢复当然是有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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