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1章 不抑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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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1章 不抑兼并(第 2/3 页)
可土地制度,向来又是国之根本,大唐立国之初,推行的土地政策便是继承自西魏北周隋朝以来的均田制度。
均田制度的本质,其实就是朝廷把手中掌握的官田公田,拿出大部份来分给百姓,比如制度设计里,男子成丁之后,官府给他授田百亩,死后可传给子孙的二十亩,另外死后要由官府收回的口分田八十亩。
分了朝廷的田地,那么就得要向朝廷交租,这也就是租庸税制的根基。
可是现在朝廷推行的税赋改革后,已经从租庸制变成了两税法,税法的改革,根本原因还是因为均田法已经推行不下去了。
虽说大唐才立国十四年,但均田法确实行不通了,其实在隋朝的时候,均田法就随着天下统一,国家安稳,人口的迅速增加而无田可分。
隋末短暂的十几年战乱,虽然也损失了大量的人口,而李世民继位后还搞了整顿佛道行动,硬生生的从寺庙道观里抢出来大量的土地,但另一方面,大唐经过战争,把各地割据势力消灭,甚至把连疆被侵占的疆域夺回。
许多曾经因战乱饥荒逃入山中的百姓,投身寺院,甚至是被掳到境外的那些百姓,大量的回归,使的大唐的人口迅速的回升。
户籍人口的迅速回升虽是好事,可也带来一个大问题,就是田地的问题。
许多人没田,或者只有极少量田,虽说两税法已经改革了,没田、少田的,不用如以往一样承担沉重的租庸,但失地者还是会有一个问题,他们只能沦为佃户。
而佃户在南北朝以来又称为部曲,他们在国家制度里,是没有户籍的,因此只能依附于地主,他们的人身等都被地主牢牢控制着,他们不能离开地主的庄园,也不能去从事其它的商贩、工坊做工,给其它地主干活等事,各个方面,佃户都得依附地主,受到地主很强的人身控制,比奴隶其实强不到哪去。
甚至法律层面,也都在打压这些部曲身份的佃户,比如律法规定,如果主人奸淫部曲之妻,无罪,称幸。
上到李世民,下到政事堂诸公,甚至朝中官吏们,其实早就知道,均田法其实早就已经跟不上现实,更推行不下去了,边疆之地还有些田地可分,但在中原,基本上都无法再分田均地。
官府掌握的田地越来越少,人口繁衍却越来越多,固定数额的土地,如何能满足不断激增的人口呢?
于是越来越多的百姓沦为失地户,为了逃避租赋课役,许多人成为逃户,要么逃入深山,要么直接投奔依附于官僚地主,甚至是寺庙,造成的是国家户籍人口的流失。而户籍对于朝廷来说,是征收税赋,管理人口的重要手段。
没有了户籍,就没有了一切。
虽说两税法后,地税改以田亩数征税,且官绅一体纳粮,但依然还不够完善。
现在皇帝一张纸条,无疑就是要向这个问题开刀了。
不抑兼并,佃户入籍,就是针对性的新政,说到底就是彻底废除到过去的均田法,以后朝廷不再均田授地,不再给百姓分田了,反正也无田可分。另一方面,也不再执行过去的限田令了。
因为过去贵族官员甚至士人们享有免除课役的特权,拥有的田地过多,那朝廷税赋损失太大,承受不起。
而现在,反正按田亩征税,因此不管田在地主手里,还是百姓手里,起码从税赋这块来讲,没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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