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5章 圣人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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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5章 圣人之忧(第 1/3 页)
皇帝数年不上朝不问政事,但不表示皇帝就已经不能掌控朝政了。李世民只是自知身体状况不好,有意放手让太子多加历练,只要不出大问题,他便在旁边看着就好。
朝廷中书省的六位中书舍人掌管侍奉进奏,参议表章,全国各地和朝中官员上呈的表章文书是先上六部二十四司,然后按类总汇尚书省,再经门下省转中书省。
中书省内部针对尚书省六部,分署制敕,以六中书舍人分押尚书六司。
由六位中书舍人负责草阅,然后还要提出相应的意见再交给皇帝,谓五花判事。同时皇帝的诏令,也是交由中书舍人负责起草。
皇帝虽不上朝,但中书省这边,中书舍人们每次都要把官员上呈的奏章一式两份,一文呈监国太子,一份呈送皇帝这边。
李世民基本上不会批复,除非重大事件。但所有奏章都有一份呈报,所以皇帝对朝中动向也是了如指掌。
更别说,皇帝在正式的奏事制度之外,他曾经借鉴了秦家的密折制度,授给一些官员秘密奏事制度。
大唐正式的官员奏事制度,按奏事的内容等不同,分为八种。在秦以前,统称上书,秦统一天下后,改为奏事。到了汉代,又细分出了章、奏、表、议,比如说出师表啊、陈情表啊这些就是表,章以谢恩,表以陈情,奏以按劾,议以异议。
而到了唐代,官员奏书又细分到了八类。分条陈说的奏章叫疏和状,把机密奏章称封事,非表非状的奏章称为膀子,臣子上书六种基本体裁,奏抄、奏弹、露布、议、表、状。
奏抄、奏弹和露布三种,需先交门下省给事中驳中,侍中审定,经审核认可然后报送皇帝画可批准。
议、表、状三种门下省不须审核,而是交由中书省,先由中书舍人先审阅并做草拟初步意见,再上呈皇帝批阅,重要事务,还要经御前会议或转发给政事堂宰相会议讨论,再经皇帝审批画可。
可以说,奏章虽然有多种形式,但奏章内容正是朝廷决策的重要依据。
李世民不问政事,但还一直要求把所有奏章都抄录一份给他,就可看出他实际还是一直在掌控着信息的。
更何况,皇帝除了这些公开的奏章之外,他如今还给了上千官员密奏之权。一般的奏章都是公开的,且议表状等都是较严格的格式,还有严格的呈奏制度,但皇帝给许多官员以密折之权,就完全打破了这种严密的规矩。
朝野内外,上到某位尚书、侍郎,再到大将军、中郎将,外到哪位刺史、都督,又或是折冲校尉、州参军事,甚至是某位守捉使、市舶使等,总共有一千多名官员获得了李世民授予的这种资格,而且是不公开的。
他们随时可以上奏给皇帝,奏章无须经中书舍人或给事中,便可直达翰林院,由他们转呈皇帝面前,且由皇帝本人亲启并回复。
当然,在这种密折之外,其实朝廷本身也还有一个密奏制度,称为封事,密奏阴阳,皂囊封板,故曰封事,这是汉代开始就有的,官员们遇有秘密事项要陈奏,为防泄露消息,奏章要封口,以黑绸口袋,贴上双重封条呈进。
不过这种封事,虽说每个官员都能上陈,但也还是要经过中书或门下两省的,与能够直接呈递皇帝并得到皇帝回复的密折还是有很大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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