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8章 利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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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8章 利之所在(第 2/4 页)
这种官牙的存在,其实历朝的城市里面早已有之,就是各行的行会和官牙了,朝廷不直接管理那些商人,而是通过让各行业组成行会,然后只管理这些行会的行首等来管理各行业,对于交易,也通过牙商来约束。
乳香这样宫廷需要之物,朝廷博买,牛皮牛筋牛角铁料等这样的堪造军器之物,朝廷也一样要博买的。
秦琅都同意,毕竟这个博买也要经过市舶司的估价,只是少了中间商赚差价,但船东货主们并不亏本,毕竟他们的货不管是卖给商人还是商行,价格都差不多,不可能自己去零售的,港口价和零售价,肯定是不同的。
当然,朝廷搞博买政策,不可能都是为自用,所谓需不需要,其实只是看有没有利可图。比如好卖的东西,那判官可能都要插一脚,都要博买,买下来后再倒手卖掉,就能赚一笔。
这种雁过拔毛的行为,秦琅也一样理解。
要知道,仅去年一年,仅广州市舶司一地,通过博买然后变现赚的钱,就有一百一十万贯,这还仅是博买赚的,还没算抽解的进出口关税收入。
正如朝廷官员所说的,东南之利,市舶第一。
市舶司负责进出口贸易,既征关税,又搞博买,两头赚钱。
这个判官不是来抢吕宋贸易管理权的,只是来为皇帝和朝廷赚钱的,另一位监官,从名字上就能听出来,这是负责监管的,相当于派在军中的监军一样,对市舶司的帐目、仓库钱物等进行监察。
这也属应有之事。
吕宋市舶司设立后,以后对外贸易也就正式合法了,吕宋港自己可以发放船籍,有了船籍凭引,吕宋港进出的船也就不是走私船了。
同时市舶司设立后,朝廷既可名正言顺的分取贸易三分之一的关税、博买等利,也可以强化监管。
铸钱监基本上也是如此。
吕宋现在金银铜产量较大,同时通过与倭国等的贸易,手里握的大量的贵金属,本身之前就已经开始在铸钱,因此对这种既成事实,朝廷在许敬宗等人的帮忙维护下,直接给秦琅发牌照,也就是设立吕宋钱监,开炉铸钱。
吕宋钱监也有秦家自己负责,朝廷只派来一位监铸,负责监管。
殷安国的主要任务就是监督钱监的铸造,必须保证吕宋钱监铸的钱规范统一,质量上不能有问题,从成色到大小等,都必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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