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4章 上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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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4章 上皇(第 2/4 页)
“臣不敢接受。”
“太师不必多虑,就算吕宋赐封为封国,那依然也是大唐的疆土领地,并不改变其它的,对吧?”
包税,从五百万缴税到一年一百万。吕宋郡王、吕宋大都督,变成吕宋国王、吕宋大都督。
不能说没改变,这改变太大了。
对比一下之前朝鲜半岛上的三国,三国王受大唐册封,也都是册封为柱国加郡公,然后封本国国王。
比如金德曼,是柱国、乐浪郡公、新罗王。
新罗王是她本国国王称号,乐浪郡公是朝廷赐给他的大唐爵位,不过是个郡公而已。
而对比之下,秦琅先前本是魏国公,后加封他吕宋郡王,这个吕宋郡王是大唐的王爵,再后来他又晋升为齐王,皇帝把吕宋郡王这个爵位给了秦琅的嫡次子秦伦。
所以这个吕宋郡王,跟现在的吕宋国王,那是两码事情的。
就算皇帝现在加封秦琅为吕宋国王,那秦伦身上的那个吕宋郡王其实不受影响。秦琅的齐王爵位,也不受影响。
实际上,皇帝是把吕宋大都督、齐王、吕宋国王捆绑在了一起,以后如果秦琅的嫡长子秦俞继承家业,那他就是新的齐王、吕宋国王、吕宋大都督。
正如秦琅的私生子,林邑王世子范仁,将来他若继承女王的王位,那他就是占城郡王、林邑国王、林邑大都督。
占城郡王是大唐赏赐给女王的大唐爵位,林邑王是她自己的本国王号,林邑大都督,是朝廷在林邑国设立的一个都督府名号,但不是朝廷控制管理的都督府。
秦琅没想过要自立为王,没想过要让吕宋独立啥的,是真的连想都没想过。不是他畏惧大唐,而是觉得吕宋现在的这种地位就不错,大唐外世封领地,享受高度自治之权,吕宋每年把三分之一税赋上缴朝廷,换来的就是不受干涉的自治。
多好?
虽然说律法、税赋等诸多方面要遵循朝廷制度,甚至朝廷对外用兵,吕宋也有义务接受征召出兵等,但这些都是可接受的。
只要朝廷不打破这些约定,秦琅认为吕宋根本没有半分必要考虑其它的东西。
依托大唐,抱着这样的金大腿,安心发展多好,互惠互利啊。
所以这些年,秦琅没少过朝廷税,虽然别人觉得秦琅不可能真的如实纳税,但秦琅确实是如实缴税了,反正对秦家来说,除了税赋收入,还有家族产业和官营产业的利润,再加上秦家在中原的那些产业的收益,以及在海外的殖民据点、商站等的收益也还有很多。
秦琅不缺钱,吕宋最缺的是人,是持续的安稳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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