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奇遇造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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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奇遇造恶人(第 4/4 页)
“财”的事儿上,他就这么说服自己了,那“色”这事儿,自也不远了。
在我们熟知的那些故事中,“主角”们的红颜知己多,通常都是有个先决条件的——无他,就是一个“帅”字。
什么叫“一见杨过误终身”啊?杨过长成古天乐那样,那个“误”就是耽误的意思,但如果杨过长成郭德纲那样儿,那个“误”就是个误会。
洪威呢,本身长得也不咋地,谈吐气质又比较粗俗,自打膨胀以来,他说话还多了不少戾气,可说是越发惹人厌恶。
像这样的人,就算有女人愿意接近他,通常也是怀着目的的:多半为财,或者想求他办事儿,不可能有人冲着他这人来。
洪威这人智力虽是不高,但他也不傻……退一步说,就算他真的傻,被骗过几次自然也能学聪明点的。所以,他对自己也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这德行想找什么红颜是没戏了,要女人去青楼使些银子便是了。
但青楼去多了呢,他又腻了,觉着风尘女子没意思,想找那良家女子……
这个时候的洪威,手上的人命也不少了,好人坏人他都杀过,道德、名声之类的,对他来说也不是很重要了,于是,他就开始干起了那采花的勾当。
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人们开始将他称为“红梅雀”。
所谓红梅,其实就是“洪威”这个名字的误念,且因为他开始活跃时是在冬天,而那“雀”字,自是在暗示他的轻功。
他本人呢,对这绰号还挺得意,他觉着好听啊,所以他后来干脆就去定制了一堆绣着红色梅花和麻雀的帕子,每次作案之后就在现场留一块。
到了这个时期,洪威也算是彻底堕落了。
什么世间的律法、道德,他都已视若无物,他的眼里便只剩下了酒色财气,别人怎样都与他无关,他只要自己快活就好。
当然,他会变成这样,也称不上是意外,甚至可以说很典型——一个人,一旦得到了超过自己心性和器量所能包容的能力,多半都会被慢慢腐蚀……
就这样,不到半年,洪威便在各省作案超过二十起,大部分受害人不是被他杀害就是后来自杀了,“红梅雀”造成的影响可说是极为恶劣,不但是官府发下了海捕文书,就连江湖和绿林两道也都想拿他。
但那年头拿人哪儿有那么容易?也没个相片儿啥的,画像这玩意儿的准确度又实在太低,参考意义有限,所以洪威仍是肆无忌惮地到处流窜作案。
终于……三月的某一天,他来到了这杭州地界。
其实他早就想来了,因为一直听说这江南的美女水灵嘛;不过,当洪威进了城后,他立刻又起了别的心思。
而他的目标也不是旁人,正是那杭州……孙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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