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网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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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网络信息(第 4/4 页)
“娜美氪金人?”
黄极眨了眨眼,立刻关于这个id的信息涌入大脑。
注册地及所用身份证,当前ip地址、登录账号、曾用密码、效用密码……
甚至于当前是否在线,发过哪些帖子,浏览过哪些东西,所有的登陆时间,以及私信中所有的已读、未读、留存、删除的内容……
值得一提的是,这些都是真实信息,无关于网站服务器是否有记录。
无论是不是删除了的帖子,黄极都可以感知到,连网站公司都查不到的内容,只要曾经是这个叫‘娜美氪金人’的账户所发布的,或者浏览过的,那么黄极都可以在信息中检索到!
乃至,黄极还知道,现在这个人,正在津门的一家名为星钻网吧的地方上网……坐112号机,余额15元。
事实上这个叫‘娜美氪金人’的朋友,根本就没有用自己的真实身份证注册账号,而是在网上随便找了个别人的身份证号。
黄极在感知其真实身份时,能发现对方注册用的身份证,与‘真实账号拥有者’根本对不上号。
“我感知的信息,是存在于冥冥之中的……或者说本就是宇宙自带的内容?根本无需现实任何物理上的载体去保存它……”
“他根本没用自己的真实身份登记,我却可以查到……如果我是安全专家,世界上所有的黑客都可以坐牢了……”
黄极通过感知郑轩,对黑客的工作有所了解,至少了解郑轩,他就曾入侵了米国华尔街沃尔证券公司总裁的私人电脑,并弄到了对方‘金融诈骗’的罪证,一句‘我跟fbi很熟’的威胁,郑轩就轻松勒索了一百万美金。
他在米国摩根银行账户里的钱,就是这么来的。因为本身就不干净,所以那位所谓的华尔街大亨,选择花钱消灾,根本不敢深入追究,对勒索的黑客,只是象征性地追查一下而已。
毕竟才一百万,如果让fbi拿到罪证控诉,律师费都不止一百万,如果罪名成立,罚金是这五十倍,并且还要坐牢。
所以不得不说,有技术在手,弄钱实在是太简单了。
当然,郑轩并没有将其取出,每年的利息就已经足够他在魔都过自己外表看似普通人的小日子了。
这一切的前提,是建立在技术上,没有过硬的本事,肥羊也是恶狼。
而今,黄极第一次上网,仅仅是看了一下别人的账号,就能获知其真实身份,乃至知道对方在什么地方上网……
通过一个人任何的网络账号,只要他上线,就可以知道对方上网的地址,就算没上线,也可以知道其上次登录的地址……
这恐怕不仅限于正常的账号,大约也包括黑客入侵所留下的匿名标志。
退一万步,就算黑客什么都没留下,只要他通过网络,发了哪怕一句话,甚至是一个字母给他看到。
黄极都能知道,这条信息是谁发的……
毫无疑问,他意识到,自己是所有黑客的克星。
网络匿名?资讯伪装?清除痕迹?跳板肉鸡?统统没有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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