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节 藩镇法(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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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节 藩镇法(4)(第 2/4 页)
“事关朝廷之事,需禀明朝廷!”
“可以。但朝廷也不能滥用此权,否则事事皆关乎朝廷,岂非事事藩镇无法自决?是否事关朝廷,得双方议定。藩镇可先决,若真关乎朝廷,双方可再议。”
李慢侯要的是一个先做事,后商量的权力,新政是没有旧规的,只有先做了,才知道影响。
朝廷有一个追溯的权力,吕颐浩也能接受,总比现在藩镇什么事都自行其是,朝廷完全干涉不了的强。
“藩镇军兴自便,事关朝廷!”
之前范宗尹对于江北土地是放弃的心态,给了十分宽泛的权力,其实危害最大的,就是这个军兴自便,这意味着藩镇不受节制的可以用兵,尤其对那些延边的藩镇,很容易不断惹出战争。
李慢侯不是一个好战的人,也不赞同用战争来维持藩镇权益这种权术,他反对任何权术政治,认为那很低级。
“藩镇兴军,可以先奏明朝廷。”
其实他也一直是这么做的,虽然每次都是先出兵后上报,目的是为了保密。
但这依然刺激过朝廷的官僚们,比如出兵辽东,就让他们十分惊惧,担心女真人报复。直到现在,女真人每一次南下,都有人认为是李慢侯在辽东挑衅的结果。
“战时军兴,应该自便。”
李慢侯加了一条保险。他怕朝廷干涉过多,如果双方没有和议,那么就是战时,他就可以随便打。而不能派一个文官来,告诉你应该从哪里出兵,走哪一路,该用计还是用武,打仗,战略目标定出来后,就该给前线将领放权,让他们去执行,而不要管他们用什么手段。
“还是该知会朝廷的。”
吕颐浩道。
李慢侯道:“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
吕颐浩道:“战后总要表奏。”
李慢侯道:“这是自然!”
藩政谈完后是藩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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