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1章 武英殿参谋会议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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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1章 武英殿参谋会议四(第 2/3 页)
为了避免军中主官随意处罚军士,今后除了军法官之外,任何人不得执行军法。主官可以要求军法官进行案件复核,但是无权干涉军法官执行军纪。
军法官不得处置同级别的军事主官,但是可以向上一级军法官进行汇报。此外各军总兵一级的武官,除五军都督府下辖的军事法庭外,任何人都无权对其进行审判。”
崇祯的说法,倒是让俞咨皋等武官轻松了不少。再以往就算是总兵,遇到了拿着尚方宝剑的总督、巡抚,也要胆颤心惊的。因为这些文人大帅,最喜欢的就是拿桀骜不驯的武将头颅,来震慑武人竖立自己在军中的威望。
在这种生命都有可能不保的状况下,有那个武将敢在军事会议上,反对几个读书人拍脑袋想出来的计划呢?
于是战前的军略会议,往往就成了总督、巡抚的作战方案布置会议,甚至于有些武将根本不明白自己究竟是去做什么的,他们只记住了,某月某日之前必须赶到某地,否则就是失期之罪。
现在按照皇帝的变革,虽然军官失去了对下属军士随意处罚的权力。但是同样的,军官们也不必再畏惧上官及文官大帅,找借口随意处置他们了。
三名武官顿时转为支持崇祯对于军纪处罚权力的改革了,孙承宗等人则对此不以为然,毕竟军纪这种事,永远不会加诸于文官身上。
“制定条令的目的,是要让一个平民在最短的时间,成为一名按照命令行事的军人。朕不相信,一个平时连军令都不愿意遵守的人,上了战场之后,会听从将领的指挥,同敌人去搏杀。
朕所以要把军人和百姓隔离,就是要他们从进入军营这一刻开始,养成按照命令行事的习惯。只有这样,军队上了战场之后,才不会一哄而散。
制定条令的目的不是处罚军士,因此当军士违反轻微条令要求时,主要以说服教育为主,屡教不改的再进行军纪处罚。
对于违反战时条令的,自然要从严处置。但是对于违反了生活作息等平时条令的,则尽量从宽。
对于军中各种羞辱性的惩罚一概废除,对于肉刑应不得致人伤残,否则要追究执法人员的过错。”
对于崇祯的这个说法,孙承宗、袁崇焕都不约而同的点了点头,这两人都曾经独自统帅过一只大军。对他们来说,统帅军队作战最艰难的,不是安排作战计划,而是如何让这些军士们按照自己的安排去行事。
为了能切实的指挥得动手下的军队,他们都习惯于提拔一些亲信武官作为军队的指挥官。不过即便是如此,他们能够调用的,也只是手上极少数的一部分军队,对于其余大部分的军队,他们始终抱着怀疑的心态。
大明的世袭武官制度,实质上已经在各地形成了一个个盘根错节的关系网,一名文官带着几个幕僚走马上任,就想要完全的掌控一只被这些地方将门经营了数十年乃至上百年的军队,无疑是一个神话。
当大明朝廷的权威尚未堕落时,地方的军头们还会稍许收敛一些,但是当中央的权威并不是那么令人凛然不可侵犯的时候,军头们就迅速向着割据一方的军阀道路上前进了。
比如明军在辽东数败于建奴之后,位于辽西的将领们就开始有了拥军自保的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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