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一章:法律的最终解释权归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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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一章:法律的最终解释权归皇帝(第 2/3 页)
社会的条条框框,都有专门的细则条文,这就是规矩。
而制定这些法律的目的,就是全面普及依法治国,让老百姓有法可依,让那些违法分子知道什么叫违法必究。
而现在,朱允炆就要在眼下的大明朝提出这个概念,并且要全天下的人记住,在某些特定的时间,有些事情是做不得的!
“补充法。”
杨士奇嘴上念叨了一遍,眼睛一亮,不由自主的赞叹一声。
“陛下这主意好。”
在不破坏基本盘的情况下补充一条‘特殊时期’的律法,就不会影响到全天下商人经商的积极性,同时也让下次再出现如此番粮价哄抬这种情况的时候,朝廷可以有法可依。
这一次是朱允炆这个皇帝亲自下场,以帝王之尊强行拨开律法,以专属于他的特权定了这群玩意死罪,但终究朝廷方面是没有底气来处理的。
补充一条法律,下一回再出现类似的事,皇帝就不用亲自出面来替朝廷背黑锅了。
“以后再有这种类似的,钻我大明律漏洞的事情出现,你们内阁办不了的话就告诉朕,朕先把这些东西给处罚了,而后咱们再补充法律。”
杨士奇顿时笑了起来。
权贵们可以利用自己的优势和特权来钻法律的漏洞,同理,皇帝也可以利用自己的特权在没有法律支持的基础上,直接下命处罚这些权贵,合理合法。
先罚,罚完再完善律法。
都是依靠权利,这大明天下,谁的权利比皇帝大?
尤其是皇帝那句‘朕另有规定安排的即为特殊时期’,这是赤裸裸的明示天下,法律条文的最终解释权在皇帝这。
以后皇帝想杀谁,就说那是皇帝安排的特殊时期,在特殊时期,某些事做了就要砍头!现在朕这个皇帝砍你合理合法了吧。
你们不是喜欢钻法律漏洞吗?来,看看是你们会钻,还是朕这个皇帝会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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